[ 个人日记 ]

与医生无关,我只是不喜欢这种报道

发表时间: 2008年05月07日 10时11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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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伟/文
  
阜阳“EV71”疫情爆发以来,各种报道很多,但位置只有一个,所以每天门户网站都会重点推送一篇,或是记录、或是问责、或是报道最新动向,今天的“重头戏”是关于阜阳人民医院一位“太伟大、太善良、太重良知,感动了上帝,做出惊世之举”的医生,她叫刘晓琳。报道标题是《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举报者发现EV71感染疫情》,或是《"阜阳钟南山"刘晓琳:不能看花朵般的孩子死去》。

这篇新闻通篇看下来,我觉得刘晓琳不过就是做了一个医生该做的事罢了,但我以前也多次说过:在一个道德底线失守的社会,做到“正常人”要求的也不易,所以夸夸也不妨。我主要想说的是这篇报道本身,初步判断这是一篇手法拙劣、老旧的煽情报道,那套“为了救别人孩子对不起自家孩子”的歌颂方式与几十年前相比没有一点进步,而那篇“记者手记”更是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本想随便看看,但这篇报道过于恶心,倒是激发了我“深究”的念头。恰好我4年前对阜阳“大头娃娃”事件有所关注,所以马上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报道着力渲染刘晓琳是“大头娃娃”事件的“举报者”,刘晓琳这样回忆“2004年初……”,看到这里我一惊,这件事明明是2003年就被曝光了。我努力回忆,终于搜到当年看过的一篇新闻评论,里面清楚地说:“其实阜阳当地媒体早在去年(2003年,笔者注)7月份已经有所报道,去年10月,医院又把奶粉有可能导致婴儿健康受损这件事主动告诉了当地电视台,电视台也进行了播出,还有一起闹上过法院,这么大的事,民间岂不是早已议论纷纷!”

也就是说,既然2003年都闹成这样了,2004年的“举报”(实则是向媒体报料)就得打引号了,因为举报一般指“揭开黑幕”,或曰“曝光不为人知的事”,鉴于当时“幕已揭开”,说是“举报”有点勉为其难。

为了做实证据,我查找当年原始新闻,由于隔的时间太长,查找不易,我只找了当年央视《时空连线》和另一篇报纸报道,两份报道都说了这样的事件经过:以阜阳市人民医院的住院簿为依据,2003年1月已经有第一例“大头娃娃”前来就诊。2003年5月,院方的记录中患儿数量增加到6名。该院的护士回忆说:“当时,孩子的家长们拿着婴儿每天必喝的奶粉,到阜阳市卫生局下属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对奶粉进行检测,结果发现这些奶粉中蛋白质含量严重不足,全部为不合格产品。”2003年6月,“大头娃娃”数量增至7人。阜阳市人民医院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找到阜阳市电视台,在院方要求下,当月该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栏目《今晚10分》中播出了10分钟的专题节目,揭露劣质奶粉伤害婴儿事件。

再看刘晓琳的叙述:2004年初,她值班时发现一个现象,就是前来看病的患儿中有许多头比较大,经检查都是营养不良引起,但与一般的营养不良特征不同。“我这人对事情比较敏感,当即就觉得不正常,初步估计可能是奶粉引起。” 进一步调查后,刘晓琳发现患儿多来自贫困家庭,食用的奶粉量并不少,加深了她对奶粉质量的怀疑。“我便动员患儿家属到有关质检机构去化验,但患儿家长因家庭经济困难,都不愿送奶粉去化验。”刘晓琳说,“为了弄清真正的病因,最后我掏钱让他们去了。检验的结果证明我的怀疑,奶粉质量严重不达标。” 随后,刘晓琳向新闻媒体反映了这一情况。国内众多媒体迅速予以了报道,并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使得事件很快得以解决。

对比上面引用的两段,奇怪的事情就发生了:2003年,刘的同事就发现了事情的严重性,家长也通过检测知道问题出在奶粉,并且院方也及时找了媒体。那怎么会在04年,刘才对此事注意,并且还不知原委,要自己掏钱让家长去化验奶粉,这是为什么呢?而说到“举报人”,尽管04年4月起于新华社的报道才是决定作用的,但03年就要求媒体曝光的人该更有资格充当吧。

唯一的解释,可能是刘晓琳记错了。但如果刘晓琳所说的举报在03年,那所谓“国内众多媒体迅速予以了报道”实际是04年4月新华社记者周立民报道后引发的。
当然,这只是就事论事的对报道的一点质疑,决不怀疑刘医生在揭露此事中所作的努力。但即便如此,这样的“举报”也不算“惊世之举”吧?

而刘医生的另一项“惊世之举”,则有点夸耀的让人莫名其妙了。这是什么样的“惊世之举”呢:3月28日下午刘晓琳发现此类病患儿,在死了三个孩子后,“发现不对劲”,于是3月29日零点向上反映。请问,这样的作为不正是一个儿科主任该做的吗?难道只有误诊错判、不加重视、草菅人命,反应迟钝,才是正常的?在出了这么大的医疗事件后,首要的难道不是想想医院在这个过程中是否有失职,以便以后能进步,而现在却对一点本职工作拔高吹嘘。联系这次的疫情,我们从政府和医务部门那里听到了什么?只有表演和自我表扬,表扬和相互表扬。


除了这两件作为主体的“惊天之举”,在塑造典型时当然还要些边角料丰满“事迹”,于是“不顾家”、“带病工作”、“坚持原则”这“老三样”又一一登场。像“不顾家”这种,完全是个人私事,就拿我来说,因为工作任务重,两天回家睡一觉,经常“36小时工作制”,现在一身病,但没办法,咱不为了这个饭碗吗?

我以前就写过文章,指出灾难面前三个角色:英雄、漏网之鱼、替罪羊。为了制造英雄,把那些救灾者该做的份内事,当作“先进事迹”来表扬,大打感动牌,混淆人们的视线,搅乱人们的思维,以至于很多人“感动”于这些连份内事都做不好的人,对其感激涕零。本该受到严斥问责的人,却一跃而成为让灾民来感动的榜样,何其荒唐何其荒诞!拿这次疫情来说,我们问责市政府、问责省卫生厅、甚至问责卫生部,那是不是也应该问责一下当事医院和医生?不只一名网友在跟贴中反映:自己的孩子以前患病去医院,医生很快就诊断是手足口病,那么这些医生是怎么做到的呢?在刘医生怀疑是手足口病到确诊之间的20多天,阜阳医院有没有针对手足口病的尝试治疗,还是依旧当肺炎治的,采取了什么样的方案?是否存在缺陷?尽管没有确诊,但至少已经提出了手足口病这种可能,那政府的“辟谣”为何不采取能减少损失的“坏的可能”,而是采取“好的可能”,称“不会传染”,作为事件中举足轻重的专家,刘医生是否参与制定“辟谣”?或者说刘医生当时对这样的“辟谣”是什么想法?当然,这些问题可能问得很外行很白痴,勿见怪,现在有些专家和医生脾气大得很,你稍有点怀疑,他就委屈得要死,相信刘医生不是这样的人。
我倒不是说这位记者就是受了什么指示,而是在惯性作用下,一些媒体和媒体人自然就带着陋习,努力“挖掘”典型,自动要往那个“英雄”位置上推人。且看这篇报道,极力是想再造个“钟南山”,看着吧,如果这次真的堪比非典,那按照熟悉的轨道发展,刘晓琳无疑就会成为“EV71”中的“钟南山”。只是按现在这篇报道的内容,真是让我觉得有点“霸王硬上弓”。

这里要对刘晓琳医生说声对不起,如标题,我只是想说媒体。媒体是做什么的?——批评、反思、进步。可笑的是,我看到网上有不少帖子,不知道是不是有关部门贴出来的,大意是“媒体抹黑了阜阳”,“我们最该做的是团结……战胜……”,基于他们这样的逻辑,是要“让我们先放下批评”,媒体成了阻碍救灾的添乱者。可事实上,究竟是媒体的“挑刺”对疫情控制更有好处,还是搞这种树典型的温情表演更好,相信大家自有判断。

不知道上述媒体是否注意到了,直到现在,所谓的“处罚事故责任人”,只是“办”了三个乡村医生,而阜阳相关领导,还稳坐高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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