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相杂谈 ]

倒卖奥运纪念钞违法为何不打击?

发表时间: 2008年07月13日 12时44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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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卖奥运纪念钞违法为何不打击?

  
                                   娄义华

  
    昨天上午,在北京马甸邮币卡市场内,记者目睹了10元的奥运纪念钞被一路炒高,一度达到千元。在网上,甚至有人以1万元一张的天价兜售。(京华时报 2008年7月10日)

  
    奥运会日益临近,与奥运的有关的事件都是关注焦点。近日公开发行的奥运纪念钞备受宠爱,一票难求,人们不惜忍受饥饿、酷暑的折磨,排着长队到各大银行兑换一张奥运纪念钞。奥运会是中国人百年梦想即将实现,在世界瞩目的盛会时机,发布奥运会纪念钞,具有历史意义,让普通百姓通过不同的途径参与和感受奥运激情,奥运纪念钞具有承载欢欣鼓舞的记忆功能。


  
   据介绍,该奥运纪念钞面值10元,主色调为蓝绿色,正面主景图案为北京奥运会主会场———“鸟巢”;背面主景图案为古希腊雕塑“掷铁饼者”。该纪念钞票幅长148.5毫米,宽72毫米,发行数量为600万张,与现行流通人民币具有相同职能,与同面额人民币等值流通。由于我国央行发行的这款奥运纪念钞是世界首例,所以在国内外钱币收藏爱好者中相当受期待。


  
   从7月8日发行以来,短短两天时间,从当初的几十元,迅速攀升,因600万张与13亿人的悬殊,导致奥运纪念钞问世就身价倍增,形成严重的倒卖人民币现象。来自淘宝网上的信息显示,已经有人以800-2000元的单价出售单张的奥运纪念钞,三张连号钞票的价格更是高达5666元。一进一出,获利超过百倍。“在网上,甚至有人以1万元一张的天价兜售。”可以看出,这个身价不断暴涨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收藏而逐渐升值,而是有意倒卖,从中牟取利益。中国收藏家协会钱币收藏委员会秘书长储侠认为,短期内,奥运纪念钞价格震荡幅度会很大。他认为单张的合理价格应该在250元到3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此次发行的纪念钞具有流通功能,而买卖未退出流通的纪念币就是在倒卖人民币,属违法行为。


  
   从第一张纪念钞发行以来,我国并未追究这种交易。法律形同虚设,导致许多流通钱币打着收藏的旗号大肆倒卖,此种现象在收藏市场大行其道,非常严重。既然买卖纪念钞触犯了法律。有关部门为何不追究?
本文标签:倒卖  主景  违法  流通  钱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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