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义华的博客
http://153765600.qzone.qq.com
世界给中国一个机会,中国还世界五千年。
装扮我的空间
添加关注
[
时事评论
]
设置置顶
转载到我空间
复制本文网址
隐藏签名档
小字体
上一篇
|
下一篇
|
返回
政府部门应将“拼车”纳入管理
发表时间: 2008年07月14日 23时33分
评论/阅读(
/
)
本文地址: http://qzone.qq.com/blog/153765600-1216049589
政府部门应将“拼车”纳入管理
娄义华
油价再次上涨,交通压力增大,“拼车”者甚众。可交通部门认定此举违法,说“拼车”是赢利为目的,获取利润,未取得营运资格。扰乱正常的客运秩序,对的士营运造成影响。国家减少税收。这是管理部门提出的“拼车”弊病。
“拼车”在民间已有几年,尤其是北京、上海、广州等车多、人多、交通压力较大的城市,已形成一个较大的群体。现象已形成,需求也出现,交管部门应高度重视。主管部门应有所作为,不能听之任之,非要矛盾激化时才来加以管理,岂不为时已晚,管理应走在前列。尤其是即将举办奥运会的北京市,提倡和管理好“拼车”对减缓北京交通压力具有积极的意义。“拼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车辆的利用效率,进而缓解了城市交通的压力,无疑是一剂不错的“偏方”。
“拼车”有益无害,关键在于管理。知其“病症”,应对其“下药”。我国的“拼车”现象应尽快走向合法化,满足社会的需求,解决交通压力,缓解交通危机。对此,德国的经验值得借鉴和学习,德国交通管理部门提倡这种有益与社会,利于大众的“拼车”。他们专门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张贴于各大车市,汽车制造商,各大汽车租赁商,“拼车”服务部。拼车车主和轿车都要到制定的部门去登记,需要搭车人也到这个部门去登记,确定同路的车主和车辆,并购置相关的保险。双方的资料都有档案记载,一旦发生纠纷和交通事故,就按照事先约定按责进行负担。在新加坡、新西兰等国是鼓励“拼车”,车主与搭车人之间是否付费,取决于自愿。
笔者认为,我国的“拼车”应尽快纳入政府管理,交管部门应发出通知,实行“拼车”许可证管理,对车主进行监督,缴纳一定管理费。扩大“拼车”的范围,鼓励私车的使用率。需要“拼车”者也来登记,与车主签署具有法律保障的条文,对车主和搭车人都是一个约定,保障自身安全,分清责任,规范监管搭车人的所交费用。并购置相关的保险,确保车主与搭车人之间的安全,以及事故发生以后的赔偿责任。交管部门在城市的相应位置开设“拼车”停靠点,在悬挂“‘拼车’许可证的车辆在道路行使上给予一些优待,并做好服务。
我空间的其他文章:
[生活散记]:湖南常宁免费公交是不是乌托邦(2008年10月01日 14时09分)
[生活散记]: 连环“吓破胆”(2008年09月30日 16时55分)
[世相杂谈]:创新的助学模式不能嫌富爱贫(2008年09月28日 21时28分)
[时事评论]:神七问天彰显不断超越的航天精神(2008年09月25日 22时29分)
[生活散记]:汶川地震灾区最后的志愿者(2008年09月23日 13时16分)
[时事评论]:胡乱行政的“玉米砍伐证”应彻底撕掉(2008年09月18日 17时11分)
[生活散记]: 今生偏要娶美女(2008年09月09日 21时50分)
[世相杂谈]: 80年代老师的一些共性(2008年09月07日 23时51分)
[生活散记]:今日下午请长沙市民免费品尝“震梨”(2008年09月05日 22时14分)
[个人日记]:第48届国际小姐总决赛登陆中国澳门(2008年09月05日 08时35分)
发表评论
共
篇评论,第
页/共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页
共
篇评论,第
页/共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页
上一篇
|
下一篇
|
返回
发表评论
日志新版升级特性介绍
使用签名档
请选择道具
请选择道具
隐身草
彩虹炫
天使之爱
温馨提示:点击验证码输入框,以获取验证码
请输入验证码:
提交
取消
悄悄话
| (将您的回复以小纸条形式发送给对方)
查看今日免费发送数量
Copyright ? 1998 - 2007 TENCEN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