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双全“高速”受贿为何喜欢国有企业? 娄义华 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在任1700天,受贿折合1700多万元———6月25日,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被终审核准了死缓判决。陈所收受的贿赂,大多来自国企。陈双全说,国企的贿赂,“比较安全”。(2008年07月11日 新京报) 又一位贪官落马,平均每天受贿一万,真是“高速”,不愧为高速集团的董事长。这位具有“研究”的贪官非同一般,贪得很有“造诣”,其受贿理论“研究”:“国企的贿赂,‘比较安全’”令人汗颜。他从以往许多贪官落马的案例中,认真总结了不少经验教训,从他独到的“见解”中,可以窥见出诸多问题。 国有企业的主人是党和国家,投资资金由政府支付,风险由政府承担,属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换句话说,国企资本都是纳税人缴纳的税收,人民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国企属于全体中国人民。 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之所以受贿之受国有企业的钱,因为许多国有企业的主人行贿心不跳,手不软。反正是公家的,掏着不心疼。陈双全在法庭上说,国企工程质量有保证,就不容易暴露出背后的经济问题,比较安全;另一方面,国企有办法做账。所以才导致陈双全受贿只受国企的钱,即使事情未办成,国企也不会有意见,大多会忍气吞声,更不会去告状。 不像民营企业,那钱是私人老板的,行贿一分就要回报十分或更多。商人以赢利为目的,那得按市场经济法则来运作。假如拿人钱财未替人消灾,恐怕会东窗事发,别人会告状,暗地里“捅刀子”。陈双全深刻吸取了以往一些贪官落马的“教训”。曾向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行贿的12家公司中,11家是大型国企,一家民营企业。陈双全看不起民企,觉得民企都是个体户,工程质量不能保证,民企的钱他一般不接。 陈双全对民营企业的不屑,不仅仅是担心工程质量,恐怕担忧的是自己拿钱以后的安全问题。承接一项工程,与造价密切相关,如果是民营企业,行贿以后,这部分钱就要折算到工程预算中,势必会减少工程造价,影响工程质量。民营企业中标,为了盈利,于是频繁出现的层层转包,从而导致工程质量下滑,万一哪天路踏桥跨,岂不是暴露“踪迹”。 而与国有企业打交道就不会有这样的后顾之忧,国企家大业大,背后有一个国库支撑着,可以大手大脚,即使是贴钱,那也是亏空国家。更何况国企老总也不会拿自己的位置和前途做赌注,即便工程造价减少,肥肉被陈双全“咬了一口”,也可以贴,为此,陈的行贿无疑多了一道“防火墙”。更为放心的是“国企有办法做账”,把行贿的钱巧立名目,就名正言顺地应付上级审计部门的检查。只要不不出现跨桥、倒房子的质量事故,那就高枕无忧了。 从陈双全的受贿案中,可以看出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混乱,暗箱操作,工程招投标的制度形同虚设,监管不力。自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施行以来,为更好的贯彻招投标法,建设部于2001年6月1日发布了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7月5日国家计委又联合建设部、交通部等七部委发布了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对招投标活动游戏规则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招投标市场的混乱秩序,这对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有形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尽管如此,有法律法规存在。目前仍存在或滋生着许多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的违法违规行为,许多工程存在规避招标、“围标”、转包或“卖标”、挂靠投标、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多头管理造成体制混乱等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建筑法》、《招标投标法》规定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但在实践中,各部门监督权限不明确,责任难以区分,往往造成监督流于形式;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够。 对于陈双全受贿案,又是一起监管无力的典型案例。目前举报人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普通百姓和下级的监督少之甚少,许多群众敢怒不敢言,担心自身安危和饭碗,知晓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顶多在茶余饭后作为谈资。陈说:“一把手给下级一个电话,即使是不合理的要求,下级也不敢不听,还敢奢望让下级监督上级,根本就不可能。” 权力过度集中,导致“一言堂”,国企常委班长形同虚设,失去领导班子应有的原则性。另一方面,企事业单位的纪委部门形同虚设,只监督下级,而对管辖自己和掌握着自己饭碗的领导不管不问。上级部门的监管不力,失去制约。在无任何约束的情况下,这个曾经是“铜川改革开放以来最好的市长”迷失了方向,走向了堕落的深渊。 根据中国文学院副院长鹏鸣的报告文学《绿色之梦》记录,陈双全有独特的做事风格:“对待工作,就是要造成骑虎之势。要把自己逼到危险境地,要么,你就使尽所有招数,非把老虎干掉不可;要么,你就被虎消灭,一败涂地。”曾经的打“虎”英雄论者,在铜川担任市长期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干掉了“老虎”。从纪委调查发现,他在铜川是干净的。而离开铜川的1700天里,他却被“老虎”消灭,一败涂地。还是应了那句老话: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没有不透风的墙,终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在我们拍手称快之时,为上述的这些漏洞和问题深感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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