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1776年 《独立宣言》
南方报系成为标靶的传统由来已久,如果说程益中、喻华峰已经逐渐被世人遗忘,那么长平和鄢烈山最近正在风口浪尖上。从梅宁华对长平的攻击到司马南对普世价值的抹灭,似乎都不是个人恩怨或者文人相轻那样单纯肤浅。究其原因,梅社长一番“良言”是最好的诠释:“南方报系中以《
××周末》为代表的报纸,一直以来标榜自己是中国最
‘西化
’的报纸,最
‘大胆
’、最有
‘见地
’、最
‘深刻
’,而且对推销西式
‘普世价值
’、
‘新闻自由
’不遗余力。”原来并非鄢烈山沉迷气功伪科学或者长平砸了梅宁华家玻璃,而在于“普世价值”,这样一来事情倒简单了许多,在现代商谈伦理的前提下,至少我们有了一个讨论的基础,倘若真是谁砸了谁家玻璃,是不是谁先偷看谁家女秘书洗澡又得费一番口舌了。
在去年十月份凤凰卫视某期《开卷八分钟》里梁文道介绍了托克维尔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民主在美国》),开篇梁文道即说:“到了今天,民主真的变成一种普世价值,没有人敢公然否定民主。”我看梁文道太低估司马南他们“没有想不到,只有做不到”的精神头儿,“从最善意角度理解,‘普世价值’也许不错,象巧克力,或咖啡,或卷烟。这玩意儿,摆着玩可以,尝尝鲜儿,也成。当饭吃,不靠谱了。”
有没有所谓的普世价值
普世价值有着这样一个默认的前提:基于全人类的普遍认同。换言之,如果有一种全人类普遍认同的价值存在的形式,那么普世价值的存在毋庸置疑。存在这种形式的价值吗?有一些东西是东西方所共同共通共有的,比如法律。法律有一个最基本的价值标准:正义、平等。如果把正义和平等当作一种全人类认同的价值恐怕会没人提出异议。于是我们可以用最简单的逻辑三段论做如下推导:
全人类普遍认同的价值(
M)是普世价值(
P)
正义平等(
S)是全人类普遍认同的价值(
M)
正义平等(
S)是普世价值(
P)
最后得出结论:
MAP,
SAM,
SAP 这个三段论我看是有效的,看来这个世界上还真有一种价值可以称之为普世价值。
自由、民主算不算普世价值
存在着一种普遍的认识偏差,虽然民主与自由一并作为价值观从西方传至中国,实则这是两个并不能简单等同的概念,自由精神的内涵在于对个体神圣权利的尊重,民主则是一种与专制相对的形式表述。现代自由和自由主义精神自文艺复兴的伟大转向以降,以一种对宏大叙事反抗的形式淫浸进现代价值观念,如文本起首的《独立宣言》引文,自由是作为人之为人的天赋权利成为一个政治概念,如果承认一个人人平等契约的有效性,那么自由的合法性已经蕴涵于前提之中。也就是说,承认人人平等是一个社会存在的基础之一,那么自由价值无疑是一种具有普遍有效性的价值,也就是普世价值。民主,这不是一个最好的制度,但同时,他却是一个最不坏的制度,司马南以民主的暴力来反驳民主的合法性,其实托克维尔在几百年前已经讨论了这个问题,“民主革命虽然在社会的实体内发生了,但在法律、思想、民情和道德方面没有发生为使这场革命变得有益而不可缺少的相应变化。因此,我们虽然有了民主,但是缺乏可以减轻它的弊端和发扬它的固有长处的东西;我们只看到它带来的害处,而未得到它可能提供的好处。”上百年后,似乎那些成熟的民主制度并未如司马南所想的那样脆弱。在世界上最盛行的两类制度:民主——专制(威权)中,民主的优越性是不可比拟的,并且暂时并未有更为有效的制度形式存在。而就如哈耶克所说,民主政治的价值追求是与共产主义的价值追求相一致的,唯一的区别仅在于手段和方法的不同罢了。既然和“全人类共同追寻”的共产主义价值一致,且是现有最有效的形式,民主的普遍有效性当然存在,所以梁文道才有“到了今天,民主真的变成一种普世价值”这样的话语。当然不可知论和怀疑论者会有“有朝一日”的不同看法,不过值得提醒的是,切勿陷入乌托邦的迷梦中,天上一日或许就是地上千年。
美国建国者们的劣行是否可以推翻普世价值
司马南在学理上是断不能论争过普世价值的同学们的,这毫不为奇也在意料之中,当他使出这最后一招,可谓已经穷途末路,不过这最后的绝杀并不难驳倒,并且根本不需要严谨的证明,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一个真命题。
持有一种思想的人的行为和意识的统一,从来不是对此种思想评判的标准。叔本华笃信佛教,但他的暴戾和纵欲从来不曾推翻佛学的奥义;广为人敬的金岳霖先生,终身未婚,但世人皆知他和林徽因,梁思诚的那段佳话,难道因为他终身未婚或者终身不育便能推断他是太监或者性无能?司马南的毛爷爷宣称带领我们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但你毛爷爷跟张玉凤等人的纠结就能说明共产主义跟柏拉图的乌托邦一样共产共妻?实在笑话。
司马南这么大把年纪的人还有这个劲头实在令人敬佩,把那套老掉牙的东西当五行散吃了然后到网上“行散”来了吧,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还是奉劝下司马南,那玩意有毒,要磕就磕甲基苯丙胺,跟这症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