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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现虐猫,再见“人肉”——暴力不该是网络的常态

发表时间: 2008年07月15日 11时39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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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互联网上再次传出一组女性虐猫图片,让众多看过的网友连称心理极度不适。很快,这组图片就吸引了上万人的关注,人肉引擎也随即启动。”(四川新闻网 7月15日)

  几乎所有“人肉引擎”的开动都有着一个共同模式:首先是一个让人震惊的事件现身互联网,随后是无数网友众志成城无止无休的挖掘、公布当事人个人信息,最后是一个社会事件的诞生,以一个现实结果拉下帷幕。在任何一次这样的波澜中,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候都是没有恶意的,他们仅仅是在体验和实践自己的善良意志,不过他们却创造出一个新词——网络暴民,并且因为“人肉引擎”所引发的民事官司也一再上演,那么,我们的网民暴力吗?暴力会是网络的常态吗?


  关于虐猫

  由残害动物引发的“人肉引擎”事件已不是第一次了。2005年,复旦大学一名研究生被爆虐猫数十只,经过网络“人肉”之后,以该研究生公开道歉并接受心理治疗收场。2006年,一组年轻女子虐杀小猫的照片又流传在网络上,该女子受雇用高跟鞋踩死小猫录制成影片贩卖,经过“人肉引擎”,该女子姓名、拍摄地点、工作单位被逐一公布,最后当事人被停职,警方介入调查。

  尽管这些残忍的事件引发了无数人的愤怒声讨,但同时也有不少人曾质疑,这些残杀小猫小狗的行径与把同样无辜的小动物花样百变的变成我们的盘中餐有什么区别吗?虐猫护士高跟鞋下的小猫与餐桌之上的猪肝牛肉有什么不同?虐猫护士又与那些活食猴脑的饕餮者比谁更禽兽?区别当然是有的。

  “护士虐猫”事件中有着这样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该女子与视频的拍摄者是受人雇佣,而这段视频是用于地下贩卖的,那究竟是谁在买卖这些视频呢?如果你还记得尼古拉斯凯奇那部惊悚片《八毫米》的话,或许你可以探知一二。这部电影的情节与“护士虐猫”何其相似,影片的主线是一部少女被虐杀的八毫米胶片电影,有人拍摄这样一部电影贩卖给某些有着不正常心理的人,而凯奇正是要找出拍摄影片的元凶。随着剧情的发展,虐恋这种亚文化也逐渐浮出了水面。

  真正深究这些虐猫虐狗事件,除去那些哗众取宠者,大多数人都有一种“心理满足”的动因,虐猫的复旦硕士自称是为了“发泄”,而虐猫的护士则是为了供他人满足这个“发泄”。这样一来,他们便超越了主流文化所能包容理解的范围,世人骂他们变态,心理学称他们为“性倒错者”,社会学则称之为“虐恋”。

  “虐恋”一词是由潘光旦先生由sadomasochism(虐待与受虐)翻译而来,李银河为这个翻译拍案叫绝,因为其一点出了这种行为的方式,其二切中了这种行为的情感内涵:一种有悖常俗的利比多宣泄。简单的说,有些人与普通人相异,他们的快感是靠交织着血腥的暴虐行为才能得以满足,而正因为他们是一个与普通人相异的边缘群体,所以与同性恋一样只能形成一种“亚文化”。这种“文化”有着远比互联网古老的历史,长久以来他们都有着自己封闭隐秘的“密室”,但是当信息资讯发达到无孔不入后,这种“亚文化”与主流文化的冲突和碰撞就变得常见和激烈起来,由于涉及到法律,社会学和心理学等众多领域,简短而清楚的解读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只想提出一个问题供社会思考:我们应怎么对待这种“亚文化”和社会行为?是靠暴力的压抑还是宽容的理解和有效的规范(倘若他们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另一方面这种“亚文化”圈子里的人又该如何维系自己的“密室”而与主流相安无事?



  关于人肉搜索

  所谓“人肉搜索”,便是在互联网资讯无限发达的背景下,网友通过技术引擎和社会工程学获取尽可能多的关于某人某事的信息。

  “姜岩事件”便是对“人肉搜索”的一个详尽阐释。北京女白领姜岩于20071229日因为丈夫婚外情而跳楼自杀,当这一事件公之于互联网后,众多网友便开始以姜岩博客、姜岩同学的博客以及熟悉姜岩人提供的信息开始挖掘姜岩丈夫的个人信息,最后姜岩丈夫的真实姓名以及工作单位、居住小区等众多信息都在网络上公布出来,有的网友甚至不满足于互联网上的语言讨伐,亲自到其父母家门口写下“逼死贤妻”“贱人”等字句,最后当事人不堪其扰把几个网站告上公堂。

  这样一个清晰的“人肉引擎”脉络便呈现了出来:一个震撼的社会个案——竭其所能无其不用的信息搜集——模糊网络与现实边界的语言围攻甚至现实骚扰——法律纠纷。在我看来,人肉引擎最大的隐患就是对法律的漠视和逾越。人肉搜索常常基于一个道德的理由对公民隐私进行暴力侵犯,而侵犯之后当事人乃是“社会轰动事件”的公众人物又往往又是这种暴力的借口。这里就不得不提出两个问题:道德制高点能否成为对隐私暴力侵犯的合法理由;网络一手炮制的事件当事人是不是公众人物。

  道德法律化的危险倾向已经老生常谈,但我们却一再的视而不见。无可否认的是,任何社会都会存在某些不道德的现象,然而法律与道德的界限却是不容随意篡越的,如果以道德的名义对法律的尊严进行任意的践踏,我们与这个社会的法治目标只会渐行渐远。以上述案例来说,即使姜岩的丈夫不忠贞不道德,对其肆意的人身攻击和对其父母的骚扰就显得他们自身具有更高尚的道德么?以对他人道德的贬低和鞭挞来显耀自身的道德,这本身就是一个混乱的逻辑和无效的命题,况且他们的行为还往往触及到法律,尽管那些骚扰姜岩丈夫父母的人自认为是道德的楷模,他们干的仍是苟且之事,不然为何要偷偷摸摸的喷字而不敢大义凛然的告上公堂?同理,既然如此多人认为姜岩为丈夫所逼死,何不联名以谋杀罪把他告上法庭呢?或者联名上书要求把“通奸”重新写入法律定为重罪?法律不是一个个马甲下道德取向的玩偶,当你们肆意践踏时,最好留心身后。

  所谓的“公众人物”一说又能否成为隐私侵犯的藉口呢?虽然有着“为社会公共利益进行舆论监督,可以披露社会公众人物的有关隐私”这样的条文,但是由网友一手炮制出来的事件主角可以称之为公众人物吗?梁文道曾区分过两个概念,公众人物和公众感兴趣的人物,如果我们不厘清二者,那么任何一个公民将随时成为这种暴力下的牺牲。我们可以做如下设想,如果我们想对某一普通公民的隐私进行肆无忌惮的侵犯,只需爆出一两件大众感兴趣的花边新闻或者私人秘事勾引起大众的兴趣即可,如果仅仅依靠这样便能假借公众人物之名摧毁隐私的神圣性,人人自危的日子不远矣。

  回到这最新一轮的“人肉引擎”运动,有网友公布了自称是虐猫女子的电话,记者求证后对方男子进行了否认,“‘我决定把卡里面的钱用完就换手机号,在这之前遇到不熟悉的号码坚决不接电话。’得知自己已成‘人肉引擎’的追踪目标,该男子有些害怕,并很快挂断电话,还关闭了手机。”(四川新闻网 7月15日)如果这件事的发展中依然漠视理性和法律,网络暴力的出现仅仅是一个时间问题,这些人肉引擎的参与者们也是否该清醒的反思一下了,如此盲目的脱离理性与法律的约束,我们距成为下一个受害者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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