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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还是魔鬼?——杨佳的荣耀与罪

发表时间: 2008年07月17日 16时53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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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他们当作反例的警示道德说教的背后隐藏着关于冲突和斗争的完整记忆。一个罪犯死后能够成为一种圣人,他的事迹成为美谈,他的坟墓受到敬仰。
                                                            ——米歇尔·福柯


  我们时常会陷入这样的一种悖论:当一个人因为某种获得普遍同情或共鸣的理由触犯法律而不得不面临审判时,是应该保存法律的神圣与尊严,还是追随这被认可的群体意志。这个悖论古今中外并不罕见,梁山帮众人劫法场是最明显不过的对国家机器与法律的践踏和挑衅,为何他们却被称为英雄与好汉?电影《勇敢的心》中威廉·华莱士刑场上豪气万丈的“freedom”是何等的荡气回肠,但是处决他的不正是那段历史中的合法机制吗?我们永远不能把今天的诸多法律或者理论施加到数百上千年前的古人身上,那为何对一个合法政权的蔑视与挑战竟能在大众那取得另一种认知上的合法性?是法律本身邪恶还是人心已经不古?到底问题出在哪呢?

  当一个统治的合法性被法律本身固定下来,意味着一种默认的前提:契约的达成。在这样一个契约下,人民让度自己分散的治理权获得更切实的法权,而政府则收益统治权力付出对人民各种利益的保障。一个现代社会的根基,便是这种契约理论。但是,任何一种社会理论都不得不陷入一个困境:你永远不能预知和计算出无穷出现的各种可能性。那么,法律这个理论系统必然要受到无穷无尽的挑战和冲击,作为法律象征和代理人的国家机器,也不得不置身于这永无止境的冲突之下。当一个与国家机器的冲突出现,纯粹符号性的解构是完全无用和冷漠的,抛开文本所蕴含的伦理和价值意象,我们仅仅只能看到一场机械的审判程序,而审判所象征的公平正义却无处昭显。

  杨佳一案就是这样一个“梁山式”悖论的体现。法律上的罪责清晰明了,没有任何人敢于否认(律师的辩护是一个技术性工程,不在本文考虑之内),但这种犯罪的实施却引起了普遍的同情与认同,是法律本身已经沦为“恶法”还是他根本就是一个圣徒?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杨佳身上的荣耀与罪已经与法律的判决无关,宣判不能洗涤他杀人之罪,宣判同样也除不去民众给予他的荣耀,之所以他并没有因为杀人而成为十恶不赦的被唾弃者,乃是因为他被赋予了一个抗争者的形象,这个普通的个人用法律之外的手段为自己法律内的权利抗争最后殉身。这样一个非法的寻求基本价值的形象屡屡会在一个制度显现出腐败和无能时在民众中流传并得到认同与尊重,漫画中的蜘蛛侠、惩罚者,小说中的梁山好汉、佐罗都是这种冲突的结果。而杨佳这个形象所指向的便是警察暴力泛滥和司法腐败,无论杨佳是否受到警方的不公正待遇,仅仅是他的极度仇恨已经让他在民间获得了一种同情,对其他几个同样作为个人被谋杀的警察被悬置了,似乎他们已经不是一个一个生命,而是作为一种符号性的殉葬,谋杀这个事实也被符号化了,成为一个反抗的标签。这里面难道没有折射出荒谬与悲哀?我们一方面不得不依靠警察维持整个社会的治安,同时又对这个机器怀有强烈的不安全感,这似乎达到了封建王朝时“公堂”这一形象所期望的那种心理意识:阴森的大殿,严酷的刑吏,冰冷的刑具,让你对这个本该给你安全感的地方充满了敬畏与恐惧。大殿和刑具早已消失,但这种意象却一直在延续,但这种威慑却越来越得到南辕北辙的效果,当它被拒斥时,整个国家机器的契约形象也在被侵蚀,最后就得到了这样一个荒谬的结局:一个谋杀的罪犯却被赋予一种崇高的形象。这是我们所期望得到的吗?

  “把他们当作反例的警示道德说教的背后隐藏着关于冲突和斗争的完整记忆。一个罪犯死后能够成为一种圣人,他的事迹成为美谈,他的坟墓受到敬仰。”这是福柯在阐述刑罚史的时候对杨佳此类现象的评述,当他谈到原因时,他说:“民众不仅是处决的目击者、参与者,而且可能是间接的受害者。”我不希望警察们成为杨佳们的受害者,同时,我也不希望出现更多的杨佳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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