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社会已经容忍不下善良的举动了吗?无论你平时是多么的遵守各种法律法规、过马路走斑马线、公交车上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等等,可你都难逃被诬陷被敲诈,尤其是在你见义勇为后,对方就像抓住冤大头一样,让你那个刚因见义勇为而激动不已的心脏,瞬间化为一颗深海的寒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南京彭勇见义勇为事件”就是一例典型的见义勇为者被诬陷,并被误判支付罚款的案件,想不当同样的事情今天竟然也发生在了我的身上。。。。。。2008年7月17日下午17点40分,我行走在四道口去金五星百货的路上,听着887的音乐,忽然看到有个东西掉了下来,就本能的伸手去接住,可是太沉太突然,我也顺势左手撞到了地上,这才看清楚是个五六岁的小女孩,还好我的手是托住了小女孩的头部,没有造成女孩脑部触地的危险状况,突然感觉自己好高大,呵呵,解决了一次危险事件的发生,可是这种感觉还没有持续30秒,一声惊呼让我的热血立马冰凉,“你怎么把我孩子撞地上了!”。当时极热到极冷的感觉,让我有种天旋地转之感,拼命的会议一分钟前自己的一举一动,一桢一桢的回忆,发现自己没有任何可以碰到孩子的行为举动,脑子一下冷静了,又是讹人的来了!对方一直在那里对我咆哮,我漠然对视说道:“报警吧,叫警察来吧。”对方一愣后,让我打电话,我拒绝了,对方不满的掏出自己的手机拨打110,电话里言辞一直诬蔑我把孩子撞下车子,好造成警察来时的先入为主和同情弱者的心理状态,看来是老手啊!
五分钟后警车鸣笛开到,简单咨询后,我爆发了,“我见义勇为有错吗?凭见义勇为就要承担责任吗?那以后我见到撞人倒地的,我一定不管不问,我就在旁边看着!”警察很冷静的说:“小伙子说话不要这么冲,冷静点。好好说说。”深呼吸一下,冷静的解释完事情,警察调解道:”既然孩子没什么事就不要再弄了,要不还是带孩子去看看吧。“对方立马表明自己身上没有钱,我脑子一热加上自己身上刚好有三个月的房钱,就好心的说我陪你去吧。”打车到北大人民医院,下车交完车钱后,老是觉得哪里不对劲。在得知人民医院不能看儿童,要去积水潭医院时,对方说了一句“你身上钱够吗?到时别给孩子看,钱不够。”
我脑子一下子就明白了,这还是讹上我了啊!这将会是“南京彭勇见义勇为事件”的翻版!自从“南京彭勇见义勇为事件”有判定后,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如果我给对方掏那怕一分钱,到时候发生民事纠纷时,我都会处于法庭辩论的劣势,尤其是对方还有一位未成年的当事人在场。坚定自己绝对不能再掏一分钱,这已经不是你同情弱者的时候,你的利益正在受到伤害。我掏出手机给自己的律师同学打了电话,让他接手我这个民事案件,我递给对方一张反面背书律师电话的我的名片,说了一句电影台词:“这是我的名片,后面有我的律师电话,你可以带你的孩子去法律鉴定,然后去咱们法庭见。”在我认为已经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解决方式时,对方忽然愤然了,直接就说:“你把孩子撞了,你就要走啊,你怎么不负责任?!”我反驳道:“你还是要说孩子是我撞的,你一直就是想要达成‘如果不是你撞得,你为什么要掏钱?你为什么要送孩子来医院?’的逻辑,来造成我把孩子撞倒的假定事实!一切的事情我不想和你再谈了,咱们还是法庭上见,一切你都和我的律师说。不行咱们就把警察再叫来,我还是会让我的律师来解决这件事情!”
对方憋不住了,破口对我大骂,问候我唯一的双亲,我唯一的母亲,我也愤怒了,我最受不了别人骂我母亲!我这唯一的双亲!我把单肩包双肩背牢,准备出手。发现对方还是有点不对,像是故意在激怒我,言辞里就是想让我动手打他,发现我个子比他高半头,块头也比他大两圈,对方完全是我可以蹂躏的类型,告诫自己冷静,冷静,笑面继续重复你去找我律师谈,对方老是见我不上套,貌似出离愤怒的样子,走去抱起数米外和别的孩子玩耍的小女孩,愤愤然打车走了,我这时确定孩子是真没有事情,在我们争吵时,小女孩一直在活蹦乱跳的玩耍着,只有在对方询问“你这疼吧?”,才会说“疼”。万幸,万幸,小女孩是真的没有事情,活泼的样子很讨人喜欢。
不幸的是,这难道是北京城新出的骗局吗?还是我孤陋寡闻今时今日才碰到呢?
做城铁回家的路上,一直思考着,思考明白了,也在这里提醒各位网友,任何事情发生时都需要冷静,冷静,再冷静,冲动永远会把你的优势转眼间变成劣势,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知道自己的权益和好的解决方式,找律师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南京彭勇见义勇为事件”完全是在当事人在见义勇为后,受到诬陷冤枉而造成自己的不冷静,和法律意识差等多因素造成的。“见义勇为者”同样需要法律来保护自己,“见义勇为者”在热血帮助别人之后,也要学着聪明的对待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冤枉诬陷不可怕,关键是要懂得去辩驳。我们还是要提倡见义勇为,我也还是会坚持见义勇为,这是我信念之一,我要坚持。。。。。。
P.S 很庆幸自己的四年法律没有白学,工作快三年了,有时间把律师证考下来吧!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