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十年之前,台湾一位美女作家到大陆来访问。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有人问道:很多女作家出道的时候,为了发稿子,都去找编辑睡觉,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这个问题问得很刁钻,当然本身也是一个噱头。我记得这位台湾作家回答得很得体,她说:“大家都是成人了,是可以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年龄了。”她的话刚说完,身边就起了一阵哄堂大笑。
我很佩服这位女作家的机智。“大家都是成人了”,一句话,道破了问题的本质:既然是交易,就应该接受交易的成本;既然付出了交易的成本,就应该得到一定的回报。当然,至于伦理问题、道德问题人家没有公开讨论,事实上,“大家都是成人了”本身就已经涵盖了一切。
我的写作,最早是从诗歌开始的。我的一位文学上的导师,早年自己酷爱文学。他常常说,自己的哪个哪个同学坚持写作,今天已经如何如何了。言下,颇有艳羡之意。其中,显然也不乏对自己当初缺乏韧劲的悔恨。——所以,他鼓励自己的学生为了艺术而献身。
于是我们就努力读书与写作。结果当然是无悬念的,绝大多数同学在参加工作之后放弃了文字,能够坚持下来并且有所作为的几乎没有。我的这位老师已经作古了,泉下有知,没准会因自己弟子们的不争气而生气也未可知。
好像是1993年的时候,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一本《三年诗选》,编者在序言中一再慨叹:诗歌已经不比一把老芹菜值钱了。他写道:有一位诗人不幸去世了,据说是潦倒而死的,他死的时候,口袋里只有几毛钱。言下之意,很是惋惜。
——“为XX献身”,一直以来好像都具有非常的诱惑力。好像一个人,为了某种事业去死就是圣洁的、光荣的、无与伦比的了。否则,就是没有热情、没有真心。比如诗人,为了诗歌去死;画家,为了作画而死。而且死的时候越穷越好,喝彩的人就越多。
我一直不明白,我们为什么有这样一种鼓励别人去死的传统。倘若这也算一种文化的话,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吃人的文化。——一个艺术家,首先也是一个人,他(她)也需要吃饭、需要满足七情六欲,需要搞好各种人际关系。否则,就会生活得很不快乐。一个做了父母的艺术家,虽然是艺术家,首先也必须对孩子负责。假如孩子饿得嗷嗷叫,自己却一推六二五,要搞什么超凡脱俗的艺术、只全家的生死于不顾。那么我想,这种人就是疯子,就是昏蛋和傻瓜。假如一个艺术家为了所谓的艺术,把父母养老的本钱拿去挥霍干净而不自知,那么这个人就是不肖之子、就是败家子。
人人都是需要活命的。不管是艺术家还是普通老百姓。如果没有别的可以果腹的东西,面前的棒子粥就是不能不喝的。否则,连命都没有了,还谈什么艺术、玩什么清高?至于“为某某而献身”之类的昏话,显然还是少说为妙。
最近,媒体上一直在爆炒某些男女作家(作家吗?似乎可疑得很)愿意为了写作而被有钱人包养的故事。话说某地一位所谓的诗人,为了能够安静地写作,愿意被某位女大款包养,而且对方的年龄可以不限。前提是,这位女大款必须有几千万财产。
——显然,这是我们鼓励别人去死的又一翻版。只不过,这次不是要求别人为了艺术而死,而是去做鸡、做鸭、做娼妓了。
这种心理暗示和文化传统,怎能不让人恨得咬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