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日记 ]

关于女性的周期问题该不该拿到提案上来?

发表时间: 2008年03月14日 12时58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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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张晓梅女士在本届政协提案,建议政府出台在妇女经期时放假的政策,笔者赞同...一是,我国关于职业女性劳动保护的条例始于1988年,不仅早于1992年修订实施的...此外,大多职业环境也没有良好的饮食等调养条件,出现生理问题也不能及时得到诊治...
  张晓梅建议将女性经期休假作为法定节假日写入妇女劳动保障法。例假到底会不会变成假期呢,例假成假期,对女人,对男人,意味着什么呢?
  一个职业女性,往往还要承担经期、妊娠、生育、哺乳等生理负担,而这些总会或多或少增加女性劳动成本和工作负荷。尤其是经期,九成女性经期有疲乏感甚至疼痛难忍,女性特殊的生理结构决定了其经期出现情绪波动,经期妇女所承受的痛苦,是男性难以想象的。作为男性,应支持张晓梅的这项建议。该提案是一种进步,是关爱女性健康,是社会人性化的体现。男人应该理解女性的痛苦与麻烦。实际上,在国内外的一些企业单位,早就进行过“女性经期带薪休假”的有益尝试。
  但是也有反应保护职业女性,跟经期休假没有关。一是经期鉴定有困难,可操作性差,担心有人“骗假”;二是经期休假可能会增加女性就业难度甚至就业歧视;孕期、哺乳期,再加上经期,女性员工的成本将比男性员工高很多,女性找工作将更加困难。三是女性经期休假的不确定性,可能会给用人单位的整体工作带来麻烦。经期能否休假,还是要看她们的个人体质和工作强度。经期有长有短,痛经是部分女性的困扰,如果一刀切地放假,会在劳动力上产生浪费,也会给社会增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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