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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针对“范跑跑现象”修订《教师法》

发表时间: 2008年06月24日 15时53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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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针对“范跑跑现象”修订《教师法》



  地震发生时,都江堰某学校教师“范跑跑”弃学生于不顾,第一个离开教室跑到操场上去避难,事后还厚颜无耻地吹嘘自己的聪明。而前不久,安徽长丰县某教师“杨不管”站在讲台上眼看着两个学生在下面打架,其中一名学生被打死,而“杨不管”却能在讲台上继续上着自己的课,不阻止打架,也不送学生去救治……


  范跑跑是无耻的代名词,杨不管是无良无德无能的代名词,还有什么污秽的词,可以来形容这些“培育祖国未来主人翁的辛勤园丁”?


  军人临阵逃脱,没尽到保卫国家和人民的责任,是逃脱罪,刑事犯罪。教师有教师法。《教师法》明文规定,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这两位,以及诸多类似这两位的教师们,显然不足以为人师表,显然没有关心爱护学生,但《教师法》没有明确规定,教师遇到紧急情况首先要保护学生,否则要受处罚,也无法用刑法的“渎职罪”来处罚。致使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却被倒打一耙。


  在此,我强烈呼吁,在下一次全国人代会上,一定要修订《教师法》,列入“教师遇到紧急情况首先要保护学生,否则要受处罚”的法律条文,以正师道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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