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权上访表达诉求,但无权堵路

阅读() 评论() 发表时间:2009年06月18日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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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上访表达诉求,但无权堵路
惠铭生
6月15日上午10时许,江西省南康市部分家具业主及家属因对该市近期大规模整治家具行业相关政策不满,数百人分别在南康国际家具城路口和南康市政府门口聚集上访,造成105国道和赣定高速公路南康进出口拥堵(人民网6月17日报道)。
在南康市发生的这次群体性事件中,笔者注意一个细节:一些上访者“上访”到国道和高速公路上了,造成交通阻断将近12个小时。笔者揣测,大批途径该地的车辆被阻断在道路上,前无出路,后无退路,司机们的心情肯定焦躁、愤懑和反感。一次堵路上访事件,将会耽搁多少人的事,耗费多少人的时间呢?被堵车辆的合法权益被忽略了。
仔细想想,最近几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恐怕没有几件不牵扯上堵路。笔者在百度搜索中键入“群体性事件”、“堵路”字样搜索时,发现类似新闻铺天盖地,俯拾皆是。在当今社会,不管上访者是向企业讨要欠薪、反对拆迁,还是“申冤”等等,似乎堵路是上访者必选的“节目”之一。似乎上访者一堵路就“灵”,堵路,成了某些人表达诉求的“命门”。
上访时动辄堵路,其动机简单明了。堵路,能引起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能吸引公众眼球,提高公众关注度。所以,上访者选择堵路,就是向政府施压的一种手段。
上访,是表达一个社会群体的诉求,目的是争取个人或者特定群体的特定权利。但是,上访者不能因为争取个人权利,而要牺牲公众权利;更不能为了实现个人权利,而要绑架、裹胁公众利益。作为上访者,你有权表达诉求,但无权堵路——这是起码的道德伦理,也是基本的法律常识。另外,从社会学角度讲,集体上访,一方面是向政府施压,另一方面是为了搏的公众同情和支持。但是堵路,只能损害公众利益,招惹公众反感。
在西方社会,为了表达个人或群体诉求,他们经常上街集会、游行和示威,但一般组织有序,保持克制、理性和非暴力。有的集会过后,地面上连一张随纸片都难以发现。多年来,笔者至今未闻哪个国家,曾有人为了表达诉求而堵路。笔者曾听一位出国留学的朋友说:外国人游行,非常重视公众权利,尽量不扰民、不影响公众出行。但在我国,目前一些人到政府上访的同时,总是通过堵路专门糟蹋百姓的出行权。
对于群体性堵路事件,让政府头疼,让公众反感。虽然各级各部门也出台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但“法不责众”的现实,还是让每一次堵路恶行最终不了了之,这无疑助长了上访堵路的行为。所以,上访就去堵路,已经形成了恶性循环;每一次集体上访事件背后,总有公众的权利被践踏。
有成熟理性的公民,才有文明进步的社会。上访者们首要明白:自己要求政府尊重、维护自身的权利,首先不能忽视公众权利;更不能为了个人权利,而去扮演“暴民”的角色。当然,作为各级政府部门要依法行政,亲民爱民,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群体性上访事件。与此同时,要通过加强教育和警示,说服引导上访者上访不能堵路,否则,依法严肃追求,绝不能助长和怂恿某些上访者轻率堵路行为,对此,公众绝对举双手支持政府。
上访即要堵路这种非理性、非文明的“游戏”不能再听任玩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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