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2000万公积金管理费别成“糊涂账”
阅读() 评论() 发表时间:2009年06月19日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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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编制为72人的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若以普通工作人员月收入不超4000元计算,每年发放给个人的工资、补助和福利,应该在400、500万元左右,这些钱只算是2000万的管理费的“小头”。那么,另外将近1500万元的管理费花销何处?对此,有关人士的解释是:花费在机器维护费、光纤铺设等方面上了。 但是这个语焉不详,含糊其词的解释,难以信众!管理中心一年提取20000万元作为管理费,5年就是上亿元。如此高额的费用流向何处?我认为不能因为个别负责人的只言片语,就能轻描淡写敷衍过去,从而让每年2000万元的公积金管理费成为“糊涂账”。 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管理费用除了支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费用外,还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其他费用和专项资金。现在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既然“一不小心”被细心的读者发现,并被“晒”在公众面前,且广受社会质疑,那么,管理中心应该列出管理费用明细账,把每年2000万的管理费花项说清楚,自洗清白,让沸沸扬扬的各种猜测止步于公开透明。 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仅仅在广州市,在全国任何一座城市都有公积金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管理费提取方式大同小异,在其花费上有其共性。从这个角度讲,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2000万管理费的流向,就是“PH试纸”,以此检验全国各地公积金管理费的提取、花费是否合理,是否存有共性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何消除管理隐患和风险等。所以,每年2000万的管理费不能成为“糊涂账”,还在于它具有“标本”意义。 在过去一段时间,住房公积金在管理上始终存有各种风险隐患,比如个别地方出现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现象;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为了盈利,甚至还与券商签订委托理财协议,违规开展业务等。当今,全国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老百姓的“钱”是否妥善管理了?我认为,不妨从广州市入手,看看每年2000万的管理费是否是笔“糊涂账”。 假如说,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将2000万管理费都用在“刀口”上,花在该花的地方,公众当然没有怨言。但万一不是呢?比如,大笔的公积金管理金被大肆挪用了;或是花费在与“管理”毫不沾边的其他方面去了;或是作为“公务费”被公款吃喝、旅游掉了等等。假如这样,有关部门不但要追究责任,而且还能举一反三,教育、警示全国各地管理部门及早纠偏,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公积金管理费再被挥霍。从这个角度看,每年2000万的管理费不能成为“糊涂账”。 刊发6月19日《信息时报》、《半岛都市报》、《燕赵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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