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日记 ]

应依法追究瓮安县相关领导的刑事责任!

发表时间: 2008年07月04日 10时09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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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贵阳7月3日电 (记者 孙海涛)因为对“6·28”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瓮安县公安局政委、局长今天被省委书记建议免去党内及行政职务。
     在贵州省委今天召开的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省委书记石宗源指出,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背后深层次原因却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屡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

    石宗源说,这次事件中,黑恶势力正是利用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挑起事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因此,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里,首先建议免去瓮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的职务,请按程序办理。并请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新华网报道:
    瓮安县委组织部部长莫涛说,当地有少数党政干部缺乏危机意识,更缺乏党性和正气,甚至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我们看到:瓮安“6.28”事件发生后,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多次打电话到前线直接指挥;武警总部司令员吴双战作出批示,并派人赶到瓮安指导处置工作。 贵州省委书记亲自赴瓮安指挥,平息调查处理事件。

  我们欣慰地看到:在中央和贵州省领导的英明领导下,目前事件已经基本平息,瓮安的社会秩序已经恢复正常,相关的责任人正在处理当中。

     不过我认为:请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是不够的!各种矛盾的聚集其实大多数是利益矛盾的聚集,包括腐败也是与利益交织在一起的!相关责任人对上级组织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老百姓的疾苦不闻不问,动不动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这样的高压方式与党中央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是不符的!他们把中央的大政方针抛与脑后,抱着山高皇帝远的思想,在一方执政时为所欲为,终于酿成并爆发瓮安“6.28”事件!事件不仅给当地的政府形象造成伤害,也是给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抹黑!

     瓮安“6.28”事件虽然是个案,但瓮安领导干部的思想绝对不是个案!部分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阳奉阴违的行为绝对不是个案!对老百姓的疾苦不闻不问的也绝对不是个案!为了有效杜绝类似瓮安“6.28”事件再次发生,必须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他们按照相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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