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比例严重失调 提案修婚姻法鼓励“姐弟配”
阅读() 评论() 发表时间:2008年03月06日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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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我国人口性别比例有进一步失衡的“远虑”之下,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赤峰学院副院长郭丽虹副教授提出,必须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修改为男女相同或女大于男,鼓励适婚男女以“姐弟恋”的模式组建美满的婚姻生活,引导人们改变传统的择偶观念。
郭丽虹称,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当年21、22、23岁三个年龄段,100个女性只能对应不到92个男性,这也是当前大龄未婚女性增多的原因。如能通过修改《婚姻法》引导社会转变观念,变择偶年龄标准为女大于男,不但可减少大龄未婚女性,又能防范20岁以下男多于女所带来的问题,可谓一举两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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