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沦落到街头乞讨,谁之过?

阅读() 评论() 发表时间:2008年11月19日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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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沦落到街头乞讨,谁之过?
文/Apple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弘扬正气的义举,自古言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在正义的前提下通过合法途径去勇敢的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每个人见到不平事都有义务有责任去面对,因为这是一个为人最基本的准则。
60岁的仇文才正在济南街头乞讨

      近日,看到一则消息说一位名叫仇文才的老人(60岁)坐在地上,面前放着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尤为显眼。旁边还有一个残疾人证书,一张白纸上写着“来到贵宝地,乞求非本意。皆因救人难,重伤复致残。丧失劳动力,生活成问题。谁想老母亲,重病缠住身……”看完后,笔者为仇文才老人见义勇为的义举而感到钦佩,同时也为仇文才老人的现况而感到心寒。何谓“世态炎凉”?与当今“欣欣向荣”的人文社会进步显的格格不入,是人性的退化?还是人情的淡薄?

      六年前,仇文才老人见义勇为赤手空拳跟歹徒搏斗,如今沦落到街头乞讨,也许单从表面层次上去看这样做似乎很不值得,但是从更深层意义上去理解,仇文才老人见义勇为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道德、是为了维护他人财产利益。仇文才老人见义勇为落下了残疾,虽然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表彰,但每年向郯城县提交一份《帮助落实见义勇为待遇的申请》,却至今也没落实。为什么,为什么迟迟没有落实呢?有关部门干什么去了?从这可以看出有关部门落实关于救济见义勇为者待遇的弊端。

      任何时候都需要和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如今我们提倡构建和谐社会, 而构建和谐社会更离不开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因为这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观和社会责任感的体现。笔者相信每个人都有正义感,而能真正如仇文才老人一样行使正义的人却寥寥无几,可以说如今见义勇为的人少之又少!为什么?有多少见义勇为者因为见义勇为而造成自身伤害,甚至危机生活,但又得不到政府、社会的确切救济,为什么? 不言而喻!

      为此,笔者认为在善待见义勇为者这方面国家应该向外国学习,如新加坡专门设立一个机构。在对待哪些见义勇为的个体进行表彰和宣传,当然最重要的是实质奖励,让大家敢于行使正义、敢于做好事,如果人人都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那么我们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建设必将上一个大台阶。保护和宣传见义勇为的英雄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期望能引起重视。愿我们的社会再也不要让见义勇为的英雄们如仇文才老人一样被沦落街头乞讨!因为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哀!(本文纯属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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