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戏的婚姻,愚昧无知
阅读() 评论() 发表时间:2009年04月12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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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我是来发疯的。这是一件极为不靠谱的事,我想找人领证,然后三天后离婚,我是诚心的。就定在这个帖子的第100层吧。至于洞房的话就算了,牵手都免了。当天见面,然后结婚,三天后离婚。结了婚的立马离婚和我结婚再离婚。20岁以下的,性别不对的,不敢的,回到90就是,要不,俺鄙视你…… “闪婚”大家都听过,可对于“血忆”和“没头脑也高兴”的故事来说,这两个字明显不够表达。(消息来源:新浪网) 婚姻在我们每个人眼里都是重中之重,慎之又慎,因为婚姻关系到两个人的一生。一段好的婚姻可以成就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甜蜜,而一段盲庸的婚姻可能带来两个人一辈子的痛苦和伤痕。在笔者眼里婚姻是神圣又纯洁的,婚姻来不得半点糊涂,毕竟这关系到一辈子的事情。人类虽然在不断的进步,但在对待某些问题上我们似乎又变得盲目傍徨起来了,什么前卫什么非主流什么超意识……为了达到自己心灵(反)意识的满足,为了吸引更多的眼球来聚焦自己,不惜煞费苦心、绞尽脑汁想出一些无法让常人所理解的事,做出一些非常人所能之行为。就如“血忆”和“没头脑也高兴”的行为来说在笔者眼里更多的视为一种愚昧和无知。 “血忆”在自己帖中开篇即言:“老实说我是来发疯的。这是一件极为不靠谱的事,我想找人领证,然后三天后离婚,我是诚心的。见面即结婚,三天后就离婚。”第一感觉让看客们觉得他很诚恳,实则是吸引看客的好奇心,引起大家的关注。但更多的是让我们看到了“血忆”对婚姻的轻视和不真诚。“血忆”的言行已经逾越了常人所为的范围之外,慧眼的人都能看得出来,这是“血忆”所策划的一场“游戏”。哪个女子能玩的起,哪个女子又能愿意陪他一起玩,结婚三天就离婚,谁愿意做个寡妇,谁又愿意背个二婚的名声呢!答案不了了之了。然而无独有偶,不知月老是心发慈悲怜悯“血忆”,还是“血忆”府上烧高香前世修来的福,竟然千里姻缘一线牵,搭了个“没头脑的也高兴”的女子愿以身相许。为此笔者为“血忆”的如愿而庆幸,幸亏碰到个“没头没脑”的角。 “血忆”是这样解释他发帖的原因,“其实,我并不清楚自己在追寻什么,我的内心处于纠结状态,或许就是想早些结婚,有个依靠,但是又觉得不妥,所以又限定三天离婚。老实说我有些癫狂,或许心灵有些空虚。我正在寻找一个和我一样疯癫的人。”从这可以看出“血忆”的闪婚举动并不是建立在有爱的基础之上,他只是拿婚姻来抚慰自己空虚的心灵,用婚姻来弥补自己的缺憾。一个连自己在追寻什么都不知道的人,还有什么资格谈婚论嫁呢!这是对婚姻意义的渺视,同时更显露出他本人的愚昧与无知。 婚姻是建立在有爱的基础之上,期望GG/MM们慎之以待、三思而为之,不要盲目所为,更不要视婚姻为儿戏。如“血忆”一样拿婚姻当儿戏的人在更多人的眼里被视为愚昧无知!(本文纯属个人观点) 原创文章,欢迎转载(必须注明文章出处网址、及文章作者)!严禁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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