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般若堂 ]

法官大人热衷唱小曲卖艺的悲哀

发表时间: 2008年05月10日 21时19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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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个妖怪,不可能有人性,如果你有人性,就不再是妖怪,而是人妖。

  ——大家以为是恶搞,其实蕴涵了大的智慧,那就是身份问题。干什么就要有什么的样子,不能越界。

  我曾经在学校食堂(中国群众大学招了好多和尚进修读研究生)里看见一个大和尚猛开一个大肉丸子,回去上bbs狂骂此辈不守戒律的败类,结果还有人问我:你管得着么?

  吃什么是你的自由,但是烫上香疤再吃肉,就是你罪恶,吃肉又不躲人,就是我管得。和尚吃肉的时候,他侮辱了自己,也侮辱了佛祖。

  最近一件夸张的事情则是陕西的法官穿古装搞普法教育,审点潘金莲之类的假案子来娱乐群众。群众据说喜闻乐见。

  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中国数千个县城总能搞出让人啼笑皆非的创造来。此类普法教育,应该交给电视台、广告公司、居委会,法官法警组织起来弄去搞这种玩意,跟吃肉的和尚一样,越界了。

  当法官要求很高,玩杀人游戏也一样,不能玩花样,你要能忍得无趣,不要搞所谓的创新。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唱小曲的包大人和银枪刺喉的展护卫。

  自堕身价,因为本来对自己的职业就没有什么荣誉、自豪可言。中国的法院系统,长期生活在行政的阴影之下,陕西的这法院,估计很寂寞,只好以唱小曲,票小戏来收获满足感,可悲,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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