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间佳平
http://469571809.qzone.qq.com
用民生视角评天下大事说特色之事!
装扮我的空间
添加关注
[
个人日记
]
设置置顶
转载到我空间
复制本文网址
隐藏签名档
小字体
上一篇
|
下一篇
|
返回
网购业成败 淘宝要负全责
发表时间: 2008年05月06日 09时35分
评论/阅读(
/
)
本文地址: http://qzone.qq.com/blog/469571809-1210037716
本文已被推荐到腾讯博客,
点击了解更多精彩内容
“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专利,超一流企业卖标准”。这是当今商场的流行语。在这方面,中国的家电企业似乎更为敏感,从高清电视标准之争、电热水器防电墙技术标准之争、空调节能清洗标准之争、空调安装服务标准之争、洗衣机节能标准之争……使得“行业标准”成为中国家电业曝光率最高的词汇。家电企业力推“企标”上升为“行标”,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国家电业开始走入了重视标准的良性发展轨道。如火如荼的电子商务企业当从家电业标准之争中领悟发展之道。特别是像淘宝网这样电子商务的龙头企业更应率先觉醒,努力成为电子商务行业标准的参与者和主导力量。
针对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去年商务部两度发文要求规范电子商务发展。《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指出要防范和化解电子商务中的各类交易纠纷,促进网络市场合谐有序发展;同时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客观地讲,我国现有电子商务标准中的技术方面的标准比较健全,缺乏的是服务方面的标准,淘宝网的“消费者保障计划”正好弥补这方面的缺陷。
电子商务平台尤其是C2C平台的特点决定了C2C企业几乎存在着信息的真实性、交易双方的身份真实性、信用评价、售后服务等需要探索解决的问题。淘宝网推出的“消费者保障计划”中的“先行赔付”制度、“假一赔三”、“7无理由退换货”和“充值卡闪电发货”等几项规则,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的法宝。在经过近期的实践之后,“消费者保障计划”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消费者与商家、淘宝自身与整个行业的四个“双赢”效果:八成在淘宝网上购物的消费者首先选择加入消费者保障计划的卖家那里买东西;加入消费者保障计划的卖家,在加入消保计划前后,交易额比普遍在1:3~1:4;目前,淘宝网上消保卖家总数已经超过10万家,4月到5月,新三项规则推出后,新增消保商家2万家;淘宝网“消保计划”引发网购行业的“规则跟进”,在线零售领域的易趣推出“品质保障”服务,拍拍网推出了“诚保计划”。
淘宝网的“消保计划”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好的效果,关键在于这套服务标准击中了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的中枢、紧扣了商家与消费者的需求。也正因为如此,该计划的行业标准价值日益凸显。毕竟,淘宝网的“消保计划”解决的不仅是淘宝网自身的问题,而是着眼于电子商务行业而言的。行业认同或跟进的标准,实际上可以算作是一种事实标准。可以预期的是,随着淘宝网“消保计划”的深度推进,“消保标志+信用度”双重诚信体系必然会成为整个网购行业的诚信标准体系。标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源。在竞争同质化趋向日渐显现的商业生态下,企业要想获取核心竞争力,标准化战略应该是企业推崇的首选战略。标准是一种产业和经济的秩序,往往也是产业的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对内,它可以促进产业、分工和贸易的发展;对外,意味着技术壁垒和产业壁垒。
得标准者得市场。企业要运用好标准化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力,应沿着“技术或服务标准化,标准行业化、全国化”的路径展开,特别要在各类标准的制订中争取到主动权与话权。这就要求我们的企业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提升服务,在行业中领先进而拥有制定标准的话语权。淘宝网在多年的精耕细作之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值得整个电子商务行业效仿的模式,比如淘宝网推出的“消费者保障计划”就可望率先成为行业标准。
标准的话语权就是市场的控制权。成为行业标准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确实拥有主动权。但实际上某一方面行业标准的确立,有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产业升级。假如网购行业诚信标准不清,网购企业将会面对许多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的威胁,使正常经营的企业蒙受损失,约束的是网购行业的整体发展能力。
我空间的其他文章:
[个人日记]:性奋:中国荣登最色国家(2008年07月09日 20时31分)
[个人日记]:新闻联播遭遇“性骚扰”的反思(2008年07月02日 20时36分)
[个人日记]:透过高校版“艳照门”看网络偷窥(2008年07月02日 00时25分)
[个人日记]:“抄底”莎朗·斯通(组图)(2008年06月01日 15时49分)
[个人日记]:史上最牛博文标题(2008年04月22日 08时24分)
[个人日记]:阿里系演绎“长尾”并购(2008年09月04日 22时42分)
[个人日记]:莫让人肉搜索沦为网络暴力(2008年09月03日 21时51分)
[个人日记]:网店新规何处去:听听人民日报的声音(2008年09月01日 23时26分)
[个人日记]:手机电子商务:带刺的玫瑰(2008年09月01日 10时55分)
[个人日记]:戊戌六君子VS网商六代表(2008年08月31日 21时46分)
发表评论
共
篇评论,第
页/共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页
共
篇评论,第
页/共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页
上一篇
|
下一篇
|
返回
发表评论
日志新版升级特性介绍
使用签名档
请选择道具
请选择道具
隐身草
彩虹炫
天使之爱
温馨提示:点击验证码输入框,以获取验证码
请输入验证码:
提交
取消
悄悄话
| (将您的回复以小纸条形式发送给对方)
查看今日免费发送数量
Copyright ? 1998 - 2007 TENCEN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