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日记 ]

名索网疑似“明索”?

发表时间: 2008年07月10日 22时10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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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百度竞价广告遭遇“司法门”之困,尽管法院判定百度不构成直接侵权,但还是承担了5万元的赔偿。百度因竞价排名而挨了罚,教训是深刻的。其实,相比百度竞价排名而言,性质要严重得多的某些网站却依然在权力的庇护下活得有滋有味。
    市场经济本应是公平经济,市场的功能就是要剔除权力因素作崇,让市场的归市场,让政府的归政府。不过,在我们这个社会转型时期,在金钱的诱惑下,权力与市场合谋利益的事却不鲜见。诸如中高考信息查询收费、名索网企业信息收费查询等就是其中的范例。
    名索网是个什么样的网呢?百度一下,就可知道是北京市工商局办的。早在2005年12月29日,北京市工商局已经正式推出“企业信息公众查询系统---名索网”,公众可以通过上网、短信、WAP、固话语音等方式查询企业各项注册信息,如: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人姓名、股权结构、股东、财务大数等企业众多信息。经过近几年的运营,名索网名气大增,戴上为中国工商企业提供权威资讯搜索第一品牌的红帽子。
    名索网的名气和盈利从何而来呢?该网的名气和盈利来源于经营,更来源于权力庇护下的权威。让我们从一些事实来看,北京市工商局是如何对名索网呵护有嘉的。在方便百姓查询的旗帜下,从2006年1月16日起,北京市工商部门不再在登记注册大厅设置查询窗口提供企业登记信息的人工查询服务。这项举措,将需要查询企业信息的公众全部聚集到了名索网。与此同时,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在不同场合力推名索网,该局某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说“我们就是要利用强大的网络系统打造一面企业虚假信息照妖镜,让那些花样百出、四处行骗的虚假企业无处遁形,为保护人民的财产安全贡献力量。”这话听起挺合民愿的,但接下来他大谈特谈名索网如何好的做法则未免露出了本意。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过去,当被告是企业或者法人时,北京法院要求原告提供从“名索网”上查询到的被告企业详细信息才予立案,目前,北京基层法院已取消了这一规定,原告立案时持从其他网站(如北京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免费查询得到的结果也可以使用。但中级人民法院依然要求查询信息时必须使用“名索网”提供的查询结果。有了这样的特权,名索不出名、不盈利才怪呀!
    有官方的庇护,名索有了底气。该网在介绍自己时,总有这样的语句“名索网独家授权对外提供北京市工商局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查询。”“ 名索网的企业信息查询结果直接源于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金网数据库,具有唯一性和权威性。”等等。殊不知,名索在标榜自己提供信息的权威性之时,却揭出了其带有的垄断性质。
    公共信息绝不是某些部门的私人物品,更不是可以用来交易的商品。如果把公共信息变相地转化为独家收费的商品,那么就是一种典型的垄断经营、权力自肥。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已经实施的背景下,北京市工商局在自己的网站上还是免费公开了部分企业的信息,然而,要较为具体的信息却只有到名索网上付费查询、付费打印。如此收费,影响的只可能是行政机关和与之相关联企业的公信力,并不能提高什么权威性和可信度。
    行政机关如果将公共信息独家发布给企业,导致公民不得不通过企业付费查询,从而行政机关获取利润分成,这是转换名目,属于“法律规避”,“变通”的开发与合作实际是将政府的公共服务转化为企业的商业行为。剖析名索如此这般的获利方式,笔者真的感觉到名索网有点“明索”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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