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论《派出所负责人,且慢调离!》 湖北省咸丰县忠堡镇三佛庙小学校长龚祥瑞在当地派出所自杀一事引起各方关注,但案情尚在迷离之中,忠堡镇派出所所长周文裕、副所长陈云禄、指导员唐凯已经调离该派出所,另有任用。【据3月25日《长江商报》】 尽管当地检察机关在调查这个案件时已经有了结论,但这里面还有很多不解,按照警方说没有对龚祥瑞询问,也没有询问记录,既然什么都没有,那派出所接这个小学校长到派出所干什么?中心学校副校长邢荣在配合警方调查时,在深夜十二点半亲眼看到龚祥瑞和所长周文裕、指导员唐凯在一个办公室内,但门只开了一半,“周所长就让我回去了”正副所长和龚祥瑞在一个办公室到底谈了些什么?校长是职务行为或监护人,其自由不应受到限制,但却被留在派出所十多小时,这些难道都是龚祥瑞自己愿意的?一个人要自杀必然有无法承受的痛苦和压力,想通过自杀寻找解脱,如果没有这些因素,一个正常的人怎么会高叫三声“冤枉”跳楼自尽的呢? 这些问题都还等待破解,而这里的正副所长和指导员无疑是最关键的知情人【甚至是嫌疑人】,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们最有必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清楚,还死者家属和社会一个明白,主管部门在这个时候却将他们全部调走,理由却是担心“跳楼事件”过后不方便开展工作,所谓“不方便开展工作”大概也就是受“跳楼事件”的不良影响,如果确实派出所领导在“跳楼事件”中没有责任,清清白白,这能有什么“不方便开展工作”的呢?而这里的时间还没有弄明白,捅了这么大的漏子拍拍屁股就走,这个影响就好吗?说的严肃点,这样就将关键当事人匆匆调走,不仅更不方便当地公安部门的工作,是对死者的不负责任,更有一种袒护之嫌。 我们常说人命关天,好好的一个人就在派出所呆上十多小时就跳楼自杀了,要说派出所一点责任都没有完全不可能,退一步说就是一个寻找自杀的人,在派出所里,派出所都有责任保护,而保护没有尽职产生后果,派出所都难脱干系,更何况一个到派出所“配合调查”的,还连喊了三声“冤枉”的人?这样将派出所的三位领导尽数调走,只能使案情更进一步的迷惑,给社会留下更多的猜疑。要让公安机关和派出所今后更方便的开展工作,在这个时候,公安机关更应该责令三位派出所领导坚守岗位,积极主动的配合检察机关调查,认真负责、坦坦荡荡面对死者家属和社会,接受检察机关的调查和群众监督,将所有疑点搞清楚。不能回避,不能姑息,更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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