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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成人的“那点事儿”何必在孩子面前抖露》

发表时间: 2008年05月06日 16时41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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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成人的“那点事儿”何必在孩子面前抖露》
朱少华
前不久,一位家长带着两本漫画书找到媒体记者说:“你们一定要报道报道,这样的黄色漫画怎么能在书店销售?要不是我及时发现孩子在看,肯定要出问题,你们一定要曝光!”记者拿起名为《小老爷们儿那点事儿》与《熟女养成日志》的两本漫画仔细翻阅后发现,这两本书虽然不像这位家长所说是“黄色漫画”,但内容之火爆足以称得上成人漫画,难怪这位家长要火冒三丈。【据5月6日《现代快报》】
这样的漫画书并不是非法出版物,都是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按照作者的“设想”, 15岁以下的儿童是不宜阅读这本书的,也就是所谓“成人漫画”。但是现在的漫画书其主要阅读对象就是学生和青少年,这一点作者和出版社不会不知道,而这样的图书流行于中小学生之间会产生什么影响,他们更清楚。那么这样的出版物是怎么出笼的?成人的“那点事儿”有必要这样在孩子们面前抖露吗?换句话说,就是对成年人来说,这样的漫画书籍又有什么“伟大的教育意义”?
其实分析一下这样的书籍创作出版,傻子都能够看出这一切就是为了钱,作者有了市场,有了发行量,就能获得白花花的银子。出版社现在“日子不好过”,抓住这样一个发财的机会自然不会错过,而我们国家现在又没有进行图书分级制,只要是合法出版物就可以任意销售和流行,这样一个“宽松”的环境正好给了他们一个共同发财的机会,一切看在钱的份上,这样“成人版”的儿童漫画就出笼了。至于作者在自己博客里说的“15岁以下的儿童不宜阅读这本书”,这不过是一种虚伪的遮羞布而已,没准他们正在“没事偷着乐”呢。
尽管现在书籍创作出版讲究“市场经济”,讲究“百花齐放”,但对我们的社会来说,摆在第一位的还是积极健康向上的教育意义,特别是对中小学生和青少年来说,积极向上的书籍能够给他们以启迪,能够陶冶一个人的情操,反之就可能让孩子追求低级趣味,甚至堕落犯罪。因此,对于作家和出版社来说,不仅要遵守法律,更要墨守社会责任和自己的良知,只能给社会提供有益的精神食粮,岂能将“有毒食品”推向社会?把这类漫画书籍流向市场,和一些不法商贩为了暴利制售假冒伪劣甚至有毒商品又有何异?像这种危害青少年的“精神污染”我们是有过多次的教训的。
而现在,由于电脑网络,由于一些不健康的音像制品泛,少年儿童的成长环境本来就面临很多污染,国家更是不遗余力的强化治理少年儿童的成长环境,如果不在书籍创作出版的源头上把住关口,这又可能成为危害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一条“毒流”。像《小老爷们儿那点事儿》和《熟女养成日志》这样的“作品”还是“包包放起来”吧,随意抖露不仅会毒害了孩子,污染了社会,更会让创作和出版者脸面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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