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论《某些官员为何热衷于“两国分居”?》 朱少华 近日,网友对“裸体做官”现象进行了激烈的讨论。“裸体做官”是指那些妻儿都在境外,孤身一人在国内的贪官。据报道,已经被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其妻儿早在他大权独揽的时候,于2002年就移民加拿大了。网友激动地说,如果不能从源头上加以扼杀,我们将会失去壮丽辉煌的宇宙天河!【据 7月 7日《新快报》】 在计划经济时期,困扰干部职工生活的一个最大难题就是夫妻两地分居。因为工作生活不在一个城市里,不少夫妻因此感情破裂,最后分道扬镳,以至于形成很严重的社会问题。也有许多人为了能团聚在一起,情愿放弃一方的光明前途。但是随着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这种现象已经很少存在了,可是现在却被某些官员“拾”起来了,不仅情愿两地分居,还是“两国分居”,在大权在握时,千方百计寻找一切机会把自己的老婆孩子移居国外,然后“一身轻”的在国内做官,而官做着做着也就走样了,这边一出事那边就赶紧往外跑,跑不掉的就只好“看着办”吧。 我们不敢说把老婆孩子移居国外,“裸体”在国内做官的都是“有目的”的,起码这种奇异的行为就很让人放心不下。官员们教育群众口口声声都是要爱国爱社会,要做官一任,造福一方,甚至为了子孙后代,但是一个官员在号召别人爱国爱社会时,却让自己的老婆孩子离开祖国,这样的爱能有几分真实可信?自己的子孙就可能永远生活在他国了,还口口声声为了子孙后代,这到底是为了谁的子孙后代?我们有一句俗话,叫“同舟共济“,而把一切“后顾之忧”都放在国外,自己在国内还大权在握,行起政来就必然有一种“崽卖爷田心不疼”的心理,靠这样的官员能够真心实意和群众“同舟共济”,这可能吗?“舟”本不同又怎么能“共济”? 同时,能够把老婆孩子移居国外的大都是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要比国内高得多,而他们老婆在那里养尊处优,子女也多数都在读书,他们的住房、生活、读书等一切费用从哪里来?如果仅靠他们的在国内做官亲人的合法收入,显然是绝不可能的。这必然就促使他们做官的亲人想办法“发财”,一个行政官员这个“财”该怎么发?这恐怕是地球人都明白的事情。 据去年7月23日《法制晚报》报道,目前我国尚有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500多人,涉案金额700多亿元人民币。而这些人其中老婆孩子在贪官外逃之前就移居海外的就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可以说,把老婆孩子早早的移居海外,一旦出事就“走为上策”已经成了某些腐败官员的“潜规则”。近年来我国虽然已经与不少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但要真正追缉和引渡一个贪官不仅非常困难,而且花费惊人,平均一人都要花费数十万美元,并且就是把贪官缉捕后,其贪污受贿所得及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损失也基本上“颗粒无收”。因此,现在我们不仅要扎紧防范的“篱笆”,更应该对官员的“后院”进行摸底排查,看看有多少“后院”设在海外?正如一位网友提出的那样:“要好好清查一下这些三心二意、‘人在曹营心在汉’的官员”。而且 应该在干部的管理上把官员这样的“海外关系”当成重要的考核条件。要斩断贪官外逃之路要“追”更要“防”,人们常说“家贼难防”,更何况一些披着“家衣”的外贼,斩断这些黑手,既是对人民负责,对我们的子孙后代负责,更是对我们的中华民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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