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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告领导”还要经过领导同意?》

发表时间: 2008年07月25日 05时55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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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告领导”还要经过领导同意?》

定边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因单位职工要向上级部门反映单位存在的诸多问题,从事打印工作的女职工,打印了一份由全体职工联名写给县委、县政府的信,未承想却被公安机关拘留。行政拘留的案由是:200879日,赵晓玲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打印职工上访材料,致使定边县运管所工作秩序更加混乱,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据724日《华商报》】
真是没有最荒唐只有更荒唐的。且不说一个职工工资主要来源于收取道路运输管理费和违章罚款的上交返还的单位存在合不合理,就是这样一个59人编制的单位一下子又莫名其妙的进来18个人,职工当然需要有必要的知情权,在没有得到合理满意的答复之后,职工更有权利向上级单位反映问题,但反映的问题没有到回复,连反映问题的人也被抓起来了,还“名正言顺”的曰:未经领导批准。如果群众反映领导的问题都还要经过领导的批准同意,天哪!除非职工为领导的“请功报告”外,我不知道群众还能像上级反映出什么问题。
单位领导荒唐,而那些为了这个单位领导就甘愿违反基本的法律条文的执法机关更为荒唐。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一定是直接扰乱政府或企业正常工作的作为行为,凡法无明文规定的,就不能比照和类推进行处罚。职工对本单位的不明问题进行上访反映,不仅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更是国家政策的提倡。作为司法机关可以进行协调,也可以维持秩序,这样动不动就把人关起来,不仅无助于矛盾的解决,更容易激发矛盾,丝锥掩盖有关责任人的问题。
这个单位为什么“工作秩序混乱,工作不能正常进行”?都是群众反映问题惹得祸吗?只要有一点常识的人都会清楚,所谓“工作秩序混乱,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正是因为单位领导无视职工的基本权利造成的,如果领导同职工平心静气的解决问题,实在解决不了就请上级机关帮助协调,职工们心情理顺了,加上有效的管理,单位何来“工作秩序混乱,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把自己的问题和责任强加在反映问题的职工身上,并动用司法力量把人家关起来,这不仅是捂盖子,分明是想“钉盖子”。更可悲的是这个县主要领导对记者解释时还说,赵晓玲被拘留是工作组调查了解的程序。如果拘留也成了了解上访人员的程序,请问,今后谁还敢向上级单位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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