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明天,我们的世界 不再有颜色 明天,我们的歌声 不再会嘹亮 你的痛苦 就是我的痛苦 你的悲伤 就是我的悲伤 不要说 恶魔毁坏了家园 不要说 梦魇掠走了生命 不要说 乌云遮住了太阳 请相信 我们的血脉还会继续 请相信 我们的毅力依然顽强 握紧我们的双手 紧贴我们的心灵 不需要同情 不需要安慰 擦干眼泪 挺起我们民族的脊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