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百怪二十一----一个营业执照捆绑了多少东西?
阅读() 评论() 发表时间:2009年03月20日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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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为活下去,我的营业执照到期,要换新照,几经折腾,照是换好了,更使我领略到了活在底层,政府及有关部门是怎么样想着法子来掏空你的口袋,更让我懂得,一个在底层挣扎的人,其实就是一快放在砧板上的肉,要剁要砍全由着别人!在此,先说下我的店.我和老婆都是50多的人了,不仅人老了,也没啥技术,去打工都没人要.就找了个20多平米的门面开了间杂货店,卖些日用品,有烟,有酒,也有一元或五毛一包的食品,一个月下来也勉强能维持生存.开店要办营业执照,我们也懂,可这几年,不论是新办还是换照,越搞越复杂了.以前只要一张身份证填个登记表就行了,如今呢?算起来要七八种证件之多,且是过一个部门就要交回钱,我不知道在别的地方是怎么样了,在广州市你要办或换营业执照,就要经过这些程序:先要到出租屋管理中心填四份表,就是租房和出租房屋的双方签个合同,在递送这分表格时,要带上如下证件:出租方的房产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和户口本,租方呢也要带上身份证,计生证,象我是外地人,就要加上暂住证和流动人口计生证,等这些证都齐了,你就要等了,等啥呢?等出租屋的人到你的租屋所在地审核,审的是什么?说是看你的营业场所合不合消防标准,要不合,就要你改,改到他们说可以为止,再有呢?就强行要你买灭火器了.面积大的要两个以上,且是要在他们那儿买的才行,说是他们的都是经过严格检查过的,在外面买的不合质量标准.这样一来,价格就翻了一倍.等这些搞好了,出租屋管理中心的人就叫你到地税部门交房屋出租税,这个税据说也是这两年广州市特有的.按规定是出租方出的,可实际上都是承租人交.交完后,你把完税的票据回执给出租屋管理中心,他们再给你一张可以办营业执照的通知,你要凭这通知工商部门才受理你办照或换照了.象我卖酒,卖食品和卖烟,我又得烟草专卖局办烟草专卖证,到防疫部门办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到酒类专买局办酒类专卖许可证,等这些都办好了,你才能安分守己地开店了,而到这时,你的口袋也掏得差不多了!我算了下,就我开这样的小杂货店,要交的钱有:暂住证[两年]274元,IC卡工本费20元房屋税[两年]350,买灭火器[小的]65元,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一年有效]368元,好在烟草和不要钱,酒类专卖只收2.5元工本费,工商也只收工本费13元,合起来就有1092.50元了!要是加上第二年的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又是368元,那我在这两年中就要放血1460.5元,也就是说每个月出血60.85元!这就是政府对我一个50多岁的老头进行了有效管理该得的报酬!反过来说,因我老老实实受到了政府的有效关照和管理,所以我就要交上每月的管理费60.85元! 从我换个营业执照的经过和要交的费用证明了一个真理,那就是在中国,管理就是收费,加强管理就是增加收费!而在广州市发明的捆绑式管理则是让你出血没商量,且是你想不交钱,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实在是高招!可对这样的捆绑式管理和收费,我总是有许多地方弄不明白? 一是不明白我是一个中国的国民,怎么在万般无奈离开故土去他乡谋生就要交费了.这暂住证在宪法上有法理依据吗?难道一个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土上正当谋生都违法了吗?我知道我想到美国去旅游要办护照,因为那是别人的国家,你要不办护照那就违法,美国人就可以抓你关你,可我都在中国的国土上,我从韶关到了广州,要是不办暂住证也有人来抓你关你,难道广州市就不是中国的土地吗?要不是中国的领土,那请问是那一国的,好让我去办个护照,以免给抓给关!小时候读书时,有一篇课文讲的是在旧上海外国租界的公园里树了个牌子:"华人与狗不准入内"老师说,那是万恶的旧社会时,帝国主义侵略我国和瓜分中国的结果,也是对我们中国人的污辱,要我们好好学习,学好本领建设好祖国,只有祖国强大了,才不会再有这样的事发生!可我今年都50多了,来到广州市要不办暂住证我就有被抓被关的危险,那广州市和旧上海的外国租界有啥区别了,我不就是万恶的旧社会里的"华人与狗"了吗?上个世纪国家虽是穷点.但不管你是那个地方的外地人,在广州市都不用办暂住证,更不用交暂住费,而到了国家外汇存款都2万亿,国家去年的财政收入都5万亿的今天,祖国是强大了,却把许许多多的国民变成了旧社会的"华人与狗",难道这就是我可爱的祖国吗? 二是不明白没办暂住证怎么就会给抓给关,有的甚至把命也被它夺走了!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前些年轰动全国的孙志刚案,真正的杀人凶手就是这暂住证!孙志刚,男,汉族,27岁,湖北省武汉市人,2001年在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结业.2003年2月24日受聘于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3月17日晚10时许,孙志刚因未带任何证件,也没办暂住证,在天河区黄村大街被执行统一清查任务的区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带回询问,随后被错误作为"三无"人员送至天河区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转送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20日凌晨1时13分至30分期间,孙志刚遭同室的8名被收治人员两度轮番殴打,当日上午10时20分,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暂住证的荒唐制度和利益驱动,已成为下面基层为非作歹的上方宝剑,在许多地方.村里的治安队村干部可以随地盘查外地人,在东莞,村干部带队半夜敲门大白天到商场盘查暂住证的事就屡见不鲜,要查到没有,抓起来就关住,不交钱就不放人,这和土匪绑票有什么两样了?可这却是我们政府做的事!2006年7月的一天,番禺大石大山村村委会查暂住证,200多身无暂住证者当街被关进村委会大院.这200多人中,除了部分交钱者被放出,部分人员到第二日凌晨4时才被放出来.在长达近9个小时的滞留时间内,数人因顶撞村委会主任与治安队员被殴打,其中还有一名16岁的少年.象这种以查暂住证为由随便抓人关人打人的事在全国各地都有,事例也不胜枚举!我更想到,这个暂住证制度不仅是盘剥老百姓血汗的制度,更是践踏人权的无耻制度!要知道,那些要背井离乡,靠外出打工谋生的都是象我这类处在底层的人,而政府官员,就是异地为官,他也不用办暂住证,也没人敢去查.我有个同学,他从广州到了粤北为官,七八年的户口都留在广州市,谁去查谁敢去查他办没办暂住证?因此,这个暂住证制度的指向性也就非常明确,这种全世界没有,只中国独有的暂住证制度,就是赤裸裸地为了盘剥老百姓血汗钱而量身定做的最无耻制度! 三是不明白计划生育和开商店怎么也扯到一起了?计划生育是我们的国策,是国民都要遵守.可是我开店是为了生存,为了谋生,这和计划生育挨得上吗?可照广州市的规定,要是我没计划生育或房东没计划生育,政府就不给我办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就要剥夺我谋生和生存的权力了!可我又想不明白了,党中央和国务院不是说过人的生存和发展权是最大的人权吗?不是要带领老百姓消除贫困,奔向"小康"吗?那是不是没有计划生育的就不在此列,就要整到他们死而后快?换个角度看,我也没有看到那部法律法规规定,没有计划生育的人就要剥夺他们谋生和生存的权力!这种政府要公民做一件事,你没有去做或没有做好,就用另一个途径来卡你整你,实在是我国施政和行使权力的一大特色! 四是不明白开个小店,卖包装食品的人一定要健康才行?反过来也就是说,你要是不健康,你就没有资格开店卖食品了!我不知道有关部门的所谓健不健康的区分标准是什么?但我想当然地认为,也许就是有没有传染性的疾病了,象肝炎,肺结核之类的病,有就不健康,没有就健康了.要是不健康,你开店卖包装食品就会把病传染给来你店里买东西的人!政府这样为人民着想,可真是人民的好政府!可我就没弄清楚,全国成千上万的肝炎,肺结核患者中,有几个是因为去了商店买东西,而店里卖商品的服务员或老板有肝炎有肺结核才给传染上的!再者,我要真的不健康了,去打工在厂里会传染给工友,到商场会传染给别的顾客和服务员,到饭店吃饭也一样会传染给别的人,走在街上就传染给路人,那政府是不是要把我关起来?还是养起来?还是干脆把我毙了完事?由此不难明白,要你办健康证,无非是找个借口,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剥老百姓的皮而已! 再有,据说办暂住证收的钱里,有一部分是治安管理费,具体每个月收11元里有几快钱我没去理会.但我想,既是治安管里的费用,那就是政府收到这笔钱是用于治安管理用的,以使象我这类背井离乡的人来到广州市后不被人偷不被人抢.按照<消法>,我交了钱.你收了钱,那就标明了两者服务和被服务的合同关系了,就如我坐飞机,买了机票,上了你的飞机,要是出啥意外,你航空公司就要给我赔偿.同理,我交了治安费,要是我的东西给抢给偷了,你也要赔偿给我,可事实却是,钱政府要你交,给偷给抢那是犯罪分子干的,与政府无关,谁叫你倒霉! 一个营业执照把房屋,把土地,把居住,把计划生育,把税费,把消防,把身体健不健康,把各种乱七八糟的专卖制度等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捆绑在一起,理由是加强管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要你乖乖地把钱交给政府的有关部门,如此捆绑,我不知道是不是国务院的规定?我不知道温总理知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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