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评论:对待“非正常上访”,在疏不在堵
阅读() 评论() 发表时间:2009年11月12日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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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非正常上访”疏导才是最好方式》是一篇已经见报的评论文章,它的观点并不激进,也不反动,但却被腾讯屏弊了。有意思的是,本文发表后的第二天,新华网推出了一篇署名“黄冠”的评论,《对待“非正常上访”,在疏不在堵
借“新华评论”把我的文章翻上来,希望腾讯不要连“新华评论”也封杀了。“上海钓鱼执法”前期的政府作为殷鉴不远。 请参见: 按:今天的《南方都市报》组织了一个专版批评深圳市压制信访的不正常行为。 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极不正常 针对目前信访中存在的一些过激以及影响到社会秩序的行为,深圳日前发布了《关于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知》,明确列出包括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场所外聚集、滞留等14种非正常信访行为。对于多次非正常上访行为人,除予以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之外,《通知》规定,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将予以进行劳动教养。(11月11日《南方都市报》) 中国正行走在“建设法治国家”的道路上,作为经济特区的深圳虽有特区立法权,却也一样要遵守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政府部门若要对公民的行为进行评价,理应使用法律这把标尺。而“非正常上访”却把“是否违法”这一标准替换成了“是否不正常”,从而扩大了“处理”的范围。且不说“通知”的实际效果如何,单从文字表述上,就不符合法治精神。 上访是一项公民权利。权利可能被合法主张,也可能在行使过程中超出法律的界限之外。深圳此份“通知”中所列举的“非正常上访”行为,实则也有不少就是非法行为。如“信访时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和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传染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行为”。只是这些违法行为本就应该依法处理,用不着下发一道专门针对上访者的“通知”。现实生活中,一些贪官被查处之后,也连带被发现有非法携带或非法收藏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但我们却没有看到相关部门将“上班时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等危险品的行为”列为官员的“非正常上班行为”,并发文要求“依法处理”。——对“非正常行为”进行“依法处理”本身就是个笑话。 报道还介绍了发布机构对《通知》出台原因的解释:目前一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大量以信访形式表现出来,在大部分信访人都能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信访活动的同时,也有一些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采用包括在国家机关门前聚集、举标语、呼口号、组织大规模非法集会、堵塞交通要道等超出正常信访活动范畴的方式,扰乱了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如果不采取措施加以整治,势必会愈演愈烈,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同样应当承认,上访中的“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是个现实的存在。一些接访单位在接待访民上访时,对“正常上访”常常推诿了事,无关切之情,无处理之意,无解决之道。若是正常途径能够解决问题,访民何必要闹?建议“通知”的发布者认真读一读《中国青年报》昨日的一篇报道《“忻州第一信访大案”息访启示录》。在当地政府和上访村民双双付出了惨重代价之后,“忻州第一信访大案”终于平息。一位村民对记者说,“当官的钱花的也不少,时间花的也挺多。我们拧了半天最后来了个两败俱伤。唉!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帮我们解决问题呢?” 尽管这一大案并非发生在深圳,深圳相关部门也应该反思:自己有没有一开始就帮访民解决问题?为何访民会遵奉“不闹不解决”的信条?按国家信访局原局长周占顺的话来说,在当前群众信访特别是集体信访反映的问题中,80%以上有道理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予解决,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 我们也相信深圳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是能够成功解决信访问题的。如果访民不闹也能化解冤屈,“通知”也就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对待“非正常上访”,一昧压制是不行的,公权力应从自身出发,不断改进工作程序,积极主动帮助访民解决实际问题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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