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公开表示,开发商建房,不要让不同收入的群体住在不同的地方,一个项目既要有富民区,也要有贫民区。此言一出,网络大哗。 赞成这一主张的人认为,贫富混住可以保证教育、医疗等社会资源平均分配,是消除贫富差距的良方。反对者则疑问:“高档住宅区物业费很高,穷人能承担得起吗?”“穷人买得起富人区的菜吗?”还有人认为,穷富混住只会加大穷人心理落差,加深贫富对立。 其实,关于贫富到底该“混居”还是“分居”,早在 2006年3月份,房地产大亨任志强和潘石屹之间就爆发过强烈的争论: 先是任志强在2006年2月份的一次房地产会议中发言:“过去中国都是‘穷人区’,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很正常的,就像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也要让一部分人先住进‘富人区’,以后才能都变成‘富人区’。” 潘石屹随后发文反驳之:“我不赞成新城市的建设中分穷人区和富人区”。他提出三点理由: 一:社会不和谐的最大根源就是贫富悬殊。 二:富人区,可能只是房地产发展商为了吸引客户打出来的广告而已。 三:穷人和富人混住有利于社会和谐。 任志强发文,题目叫《小潘的无知》他的理由是----- 一:穷人区和富人区的划分是社会与消费人群自然选择而形成的结果。 二:未被改造城中村及大量的富人从这一区域中转移的区域必然会成为穷人区。 三:中国所有城市中的商品房区〔大约总存量中的20%〕都应是富人区。 在网上调查中,对任志强的观点网上形成了支持及反对两大阵营,有46.4%的参与者赞成“穷富分区”,44.38%则持反对意见,这和以往批判任志强“穷富论”呈现一边倒的舆情是非常不同的,也透视出社会舆论对“穷富分区”的看法存在着严重分歧。部分网友还表示佩服任志强敢言的勇气,说他“象极了皇帝的新装中天真的孩童,直白的说出大家都在避忌的事实”,社会其实是很需要敢说敢为的“天真孩童”的。 贫富分区,还是贫富融合? 政府、房产商、老百姓,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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