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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是否重建应当由国家来主持

发表时间: 2008年03月30日 01时46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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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是否重建应当由国家来主持
本来,重建圆明园一事,因最近个人杂事众多,不想介入。昨晚看了央视“新闻频道”的报道,忍不住又想发表一下意见。
央视的报道,看起来非常客观公正,但它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到最关键的一个问题。
因为,今天的问题,不是圆明园需不需要重建的问题,也不是技术上有没有可能或能力重建圆明园的问题,甚至不完全是这里面会涉及到多少耕地、是否违反土地政策的问题,而是一个最简单、最基本的问题:圆明园需不需要重建,假如需要,怎么重建,在哪里重建等事项,是否应当由一个地方的民营企业家来主持?
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人们居然一直忽略了以下一点:

圆明园的重建与否问题,归根到底涉及到了国家对一个民族的共同财产的主权问题。
人们已经习惯,如果提到台湾、西藏,人们会毫不犹豫地说,这是我们国家的,我们拥有主权,等等。然而,涉及到历史,涉及到圆明园这样一个具有高度象征意义的东西,由于没有相关的、可供依据的法令,缺乏相关的经验与参照,再加上关心得不够,很少有人意识到,这里也涉及到了一个民族的文化主权问题。
我要单刀直入地说,圆明园是属于中华民族的共同财产,它既包括位于北京北部的遗址,也包括这三个字所涵盖的所有文化、历史内容。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利对它的命运与去向做出决定性的选择。这个权利属于全中国人民,具体而言,属于代表这一民族利益的国家权力机构。
如果接受了这一点,我就可以写下去,尊敬的网民也可以读下去。否则,请赶紧按键换网页吧。
简言之,横店“圆明新园”的建设,我看到以下几种可能性:
一,              徐文荣先生继续他的努力,有多少能力,就建到什么程度。若他有足够的财力,别的企业家也觉得这一商业想法行得通而与他合作,他能搞出一个高水平的题为“圆明新园”的主题公园,横店多一个高水平的影视、旅游景点,让一些人感到快乐,让横店人的收入提高,让一些人找到工作,失去了土地的人也确实可以得到相应的、更高的补助,那么,何乐而不为?
顺便说一句,徐文荣先生是个传奇性的人物,非常了不起,我在参观横店、了解他的奋斗经历,以及他在当地人心目中的地位之后,感到非常佩服。我个人也衷心地希望,这样一个商业计划能够实现。恭喜发财!
此时的“圆明新园”的性质就像他之前模仿复制过的故宫一样,只是质量与规模都上了一个档次。如果这样的话,我觉得,哪怕全中国人民大多数人都反对,他都有权利做,因为他是正式、合法的商业行为。反对的人,到时候可以不去,但他可以建,法律会保护他,只要他在操作中没有做犯法、违规的事情。
但前提是徐先生不要再说是重建了圆明园。人们也不要再说这是爱国义举。不要搞什么爱国募捐,而是直接吸引其他私人企业入股。因为,也许本人比较迂腐,在我的字典里,“义举”一词,指的是为了别人做出牺牲,比如,将自己的钱拿出来,为老百姓做事;义士是为别人、为真理甚至献出生命的人。罗丹有座雕像,叫“加来义民”,那几个人为了全城百姓的性命,愿意交出自己的财产,甚至牺牲自己的性命,所以被尊为“义民”。
至于爱国,我以前只听说过某某爱国人士将多少收藏捐赠给国家。假如徐先生花了一大笔钱,将圆明园里的流失文物买几件回来,捐赠给国家,那么,真是爱国举动了。
二,              由国家(国务院)出面,由相关部门(文化部,文物局,建设部,等等)提出方案、规划,由人大、政协去讨论。只有在这一前提下,目前的所有争论、专家的意见,才有意义。人大、政协可以搞专家论证,搞民意测验。就像以前建三峡大坝一样。否则,再理性、再权威的发言,也最多是道德层面的,没有真正的价值。
三,              假设方案遭到否决,或者根本就没有提案,那么就算作是政府、国家认为时机没有到,就不应该重建。如果还是有大量的有识之士认为应该重建,也可以借目前已有的东风,促使政府重视这件事。
四,              假如方案同意了、通过了,而国家又没有太多的钱来做此事,这时候,国家可以委托一个甚至几个民营企业家去操办。可以采取竞标的形式,某种类似承包的形式。这时候,我们也可以设想,由于徐文荣先生属于最早有此想法的人,而且东阳确实有能工巧匠等优先条件,国家最后决定由他来承办,并给与相应的利益刺激。但是,就像一个国有企业一样,董事长是国家,老板是国家,徐先生只是总经理。徐总经理觉得自己多少年可以收回投资,那么,他可以与国家签订相应的合同,到一定的时候,等到经济效益已经补偿了徐的行为,国家可以彻底收回重建了的圆明园,正如国家收回香港、澳门一样。所以我说,由国家来主持。
圆明园是“国耻”也好,是废墟也好,无论如何,它代表了一种文化象征,而非商业概念。国家强盛了,人们想重建一些东西,当然很正常,著名文物保护专家罗哲文先生的意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与权威性。他认为中国的四大名楼,如滕王阁、岳阳楼等具有国家、历史意义的古迹,都应当重建。我完全赞同,问题是,这些楼中有哪一个是私人出钱建的?有哪一个是为了拍电影而建的?有哪一个是在异地建的?咱疙瘩深山老林里也想建个滕王阁,您罗老先生同意吗,王勃同志同意吗?
罗哲文先生还认为,如今国家强盛了,应当可以重建圆明园了,可以提高人们的民族自尊心与自豪感。我想,这也代表了一种很普遍的想法,而且不乏道理。问题是,本人虽然才疏学浅,也知道,历史上,只有在国家十分弱小的时候,才需要由私人出面,行义举,搞募捐,为拯救国家的文物、遗产出力。敦煌、甲骨文、琉璃厂,都是前例。一个真正强盛的国家,在任何时候,涉及到一些对国人、对民族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与象征意义的东西,都应当由国家出面。我们能够想象,奥林匹克运动会由一个爱国人士、行“义举”、靠募捐来承办吗?
还有,圆明新园的预算200个亿,据说其中有130亿是用于收购流失在国外的圆明园文物的。我真的不明白,如果这圆明园流失的文物需要徐文荣先生站出来行“义举”回收,那么,我们国家还是一个国力强大的国家吗?属于全中国人民的东西,是否需要浙江省一个地级市下面的一个镇里的人民出力来回收,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似乎从来没有人提出来过。
如今,连中学生都开始知道一个从美国传来的概念:软实力。文化是一种软实力,国家在外面设立孔子学院,弘扬中国文化,正是中国软实力的一种体现。总体来讲,重建圆明园,也是一种“软实力”的体现,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出于一种体现“软实力”的愿望。然而,从目前的做法来看,我很担忧的是,这一旨在体现“软实力”的做法,反而反过来会凸现一种“硬实力”的真正缺乏。
总之,无论如何,是否重建圆明园是涉及国家文化、历史、精神层面的大事。国家对此拥有主权。如果我们国家这方面还没有相关法令,那么,徐文荣先生想建圆明新园的举动,也许是促使制定相关法律的良好契机。如果这样,徐文荣先生也算得上是为中国的文化事业做了一件功德不小的大好事。
本文标签:圆明园  义民  义举  重建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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