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脸与未断奶
阅读() 评论() 发表时间:2008年03月24日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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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独自去邮局的路上,突然听到有人暴喝一声:“分手就分手!”
晴天白日的被吓了一大跳,我连忙转过去看。 是个白领制服的女生,边走边打电话。一阵急促的福州话当中夹了一句我听得懂的:“我呆会就把东西送过去还给你!” 想必对方在电话里对她唱了《喜涮涮》:“吃我的给我吐出来,拿我的给我还回来……” 难怪她这样生气,什么是遇人不淑,这就是了。 这还不是最坏的,一女同学和男友恋爱三年,因为感情变淡而分手。男方不反对分手,但开始天天死缠烂打、哭着喊着索要人家支付青春损失费,5000元是他给自己开的价。 女同学顿觉得欲哭无泪,心动之初,不是不浪漫唯美,只是三年的所有美好和感动,因这倾刻的嘴脸而荡然无存。 青春损失费?5000?某些男人既然肯不要脸到这般地步了,不如换身衣服,上酒吧明码实价让富婆消费一把,钱来得更轻松利索。 曾在QQ上和一天涯的美眉聊,她同我讲相亲相到一个男生感觉还不错。 怎样个不错法? 见过一次面后,男方全家老小纷纷出动给美眉发短信,嘘寒问暖,如此盛情实属罕见。 呵呵,真有趣的一家人。 可是,总感觉不对,似乎有句话说:被太多人参与的爱情,将不会成功。成年人的恋爱同吃饭一般,需亲力亲为,怎好让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手拉手齐头并进? 半个月后,再向她问及。她没好气地说:别提了! 原来,该男追求初,遵照家人指示,送了一盒茶叶和一袋香菇。送完礼,又遵照家人嘱咐对美眉观其言察其行,结果发现美眉受礼之后,未像预计那般,有态度上的明显进展。 于是家里人当场下了一道圣旨:这个女的不行,快快把东西要回来,好过赔了夫人又折兵。 此乖乖男,跑到美眉面前张口要回了他的一盒茶叶和一袋香菇。 美眉啼笑皆非,幸好东西没开包! 啧啧,分得好,该男如此敬老,恐怕洞房少不了恭请额娘阿玛临房指导。 今晨收到一个女友的消息,原文如下:“我的恋爱泡汤了,他妈妈觉得我年龄比他大,他姐姐也这样认为。于是他放弃一切承诺速度离开!” 女友比男友大三岁,工作高尚,品行端庄。男方已独立工作、买房。年龄不应是阻碍两个人在一起的问题。也许是男方厌倦了,找借口全身而退也未可知。 之前就有某群某男,每次要甩MM,就喜欢拿着鸡毛当令箭:我妈说了,你的工作不够稳定……又或者,我妈说,要找一米六以上的,你不够高…… 拜托,人家今天是才做这份工的?还是一夜之间才变矮的?下次找女友,决定要交往前先仔细问好你爹和你娘你们全家:对你配偶要求,腰要多粗,胸要几CUP……再出来混好不好? 我给女友回复:亲爱的,某些男人仍未精神断奶,就让他的妈妈、姐姐继续抱他好了,我们没有责任养育超龄BABY,我们只同心智成熟的男人恋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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