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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一下“公祭”经济账如何
发表时间: 2008年04月01日 19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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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观察之葛剑雄专栏
四年前,我撰文质疑以国家名义公祭黄帝,我认为,“此例一开,炎帝、伏羲、女娲、尧、舜、禹等等,还有大批地方神、民族神、行业神岂非都可以由各级政府来祭祀了吗?”想不到短短几年,我所担心的都成了事实,其规模和排场比我想象得还大,有的祭祀对象还被三四处地方争抢,并且都是由政府主办的“公祭”。我四年前的观点没有改变,不必重复。但据我了解,不少地方之所以热衷于办“公祭”,真正的目的还是开发旅游和招商引资。所以当地的党政领导和部分民众以为,不管怎样,能发展经济总是好的。既然如此,我们不妨算一下经济账。
不少地方在“公祭”结束时都会总结,通过“公祭搭台,经济唱戏”,共签订多少亿合同,引进多少亿资金。实际大多是自欺欺人,不是将意向性合同说成事实,就是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甚至胡编乱造。原因很简单,这些祭祀地一般都不是中心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最近更扩大到一些贫困地区,投资者和商人在商言商,岂能不考虑经济效益?要真有利可图,即使不办“公祭”,照样能招商引资。要是“公祭”那么灵,黄陵和陕西应该是全国吸引外资、台资、港资和内资最多的地方,实际情况如何?
那么能不能通过“公祭”开发旅游呢?也未必。老实说,旅游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精神上或物质上的享受,说白点就是吃喝玩乐,轻松愉快,而不是为学习或研究历史文化,或者接受什么教育,否则何不上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或者直接上政治理论课!而那些祭祀地一般并没有什么可靠又可观赏的历史遗迹或文物,游客来了看什么?像有一处陵墓,现有最早的遗物是元代的石碑,游客怎么能相信这是上古的遗址?为了弥补这类不足,地方上往往不惜工本,大兴土木,但这些新建筑是不会有多少吸引力的,建多了更会使游客厌烦。而且陵墓周围和祭祀场所应该庄严肃穆,不可能建成游乐场或购物中心,不能搞得不伦不类,而“公祭”最多一年举办一两次,平时能接纳多少游客?
还有些地方梦想通过“公祭”募集捐款,完全是一厢情愿。听说某地在香港募捐,结果所得还不够支付往返旅费。某地举办“公祭”花费上亿,全部募捐不到千万,其中最大一笔数百万还是出于一家准备在该省投资的企业。世界上的慈善家越来越多,慈善资金越来越多,但无不用于社会公益和文化艺术,有谁会资助建陵墓,办“公祭”?如果慈善家得知一个地方政府将大笔的钱花在“公祭”上,谁会将钱捐给这样的政府?
有的地方政府宣称通过一次“公祭”增加了多少游客,旅游消费增加了多少万,其实其中的领导、嘉宾、专家学者、海外华人、港台同胞、后裔,大多是由公费招待,有的连往返旅费都得报销。广场上黑压压一大片人中,宾馆酒店里上百桌筵席中,自己付的钱有百分之几?有没有哪里的政府敢公布一下全部“公祭”活动的收支账?或者将本地旅游开发的全部数据如实公布?
当然,从“公祭”中获益的人肯定不少,建议审计和纪检部门认真查一下。
(作者系复旦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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