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最低工资水平分布图:

部分城市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天津:
由于原来北京和天津等地发布最低工资标准时,参照的是月计薪天数20.92天,月计薪小时数为167.4小时的旧标准,因而面临调整的需求。
以北京为例,2007年7月1日后,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不低于4.36元、每月不低于730元”。
但在劳动保障部出台最新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后,按照新的计算标准,如果北京市维持73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折算成每小时的工资,只有4.20元/小时,比其规定的4.36元低了0.16元;如果北京维持4.36元/小时的最低标准,最低月工资应为759元,比730元高出29元。
山东:
山东省日前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并由5类调整为3类,分别为500元、620元、760元。其中,济南市市内五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760元,上调了150元,其余各县(市)区均为620元。.
浙江:
继上海9月份开始实行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后,日前,浙江也宣布将全面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9月份开始,浙江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档提高到850元——目前,这一标准为全国最高。
这是浙江自13年前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9次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也是历次调整中力度最大的一次。按照新的标准,浙江目前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分别为850元、750元、700元、620元,每档比调整前增加80~100元。
厦门:
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750元;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
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每人每小时7.9元;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每人每小时7.2元。
黑龙江: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大庆市区680元/月;哈尔滨市区650元/月;齐齐哈尔、牡丹江(含绥芬河市)、佳木斯、黑河市区525元/月;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市区500元/月;大兴安岭地区、绥化市区460元/月;伊春(含铁力市)、县级市市区440元/月;其他各县4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