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日记 ]

A货让我不愿意用LV

发表时间: 2008年05月04日 21时16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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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抵制法货,在我前段时间出差的时候也没用LV旅行袋,而是用了GUCCI――尽管这个袋子有些旧了,我还是喜欢用。
第一次用LV袋子还是在96年,出差去大连。到了大连,没有看到接我的人,就自己走出到达厅,站在路边打电话。接我的人说在停车,让我稍等。就在我专心说完电话后,低下头发现放在脚边的袋子不见了――偷我袋子的人很有眼光,因为那个袋子还是比较贵的;可小偷失算的是,他以为这么值钱的袋子里面一定有值钱的东西,其实里面就是我换洗的衣物,证件和现金都在我背着的军挎里面。
从那以后,我很长一段时间不再用LV,太招人眼!
去年买了这个LV旅行袋之后,我就后悔了,买的有些大,每次出差我很多东西都放在这个包里,随身带着吧,沉!那就托运。就这托运,出事儿了。
我们办理登机牌的时候,柜台的人问:有托运行李吗?
我说:有!
助手就把就把袋子往输送带子一放,又多嘴说:这个行李可不可以另外一种方式托运?机场负责行李的人狠粗鲁,损坏了袋子不好说!
柜台的人说:那你就随身带着吧!袋子有什么值钱的,不就是A货吗?
助手说:太沉了!还有这不是A货,是真正的LV
助手的话让我狠丢脸,这害不算,他还拉开袋子,把袋子的牌子拿出来给柜台的人看,还给柜台的人解释怎样辨识真假:真品这个提手只有一针,A货是两针或者两针半。
柜台的人什么人没有见过,嘴一撇:那你到对面办理托运,说是易碎物品就是了!
我不怪柜台的人,确实是现在真品和A货难辨真假,就是真的,人家一样认为你为了装门面买的是A货。
我这是自取屈辱!



  
还有一次,招待客户,去了夜总会。给客户叫了小姐,一个小姐婀娜多姿走进来,手上挽着一个新款的LV手袋。后来,这个小姐施了美人计,迷惑了这个客户,让这客户留下了手机。第二天,小姐就给客户打电话,要他陪着自己去LV专卖店,给自己买新款的背包。
客户给我说了之后,以后凡是看见挽着LV手袋的女人,我都觉得那个手袋是卖身专用包!
身边有女人八卦另外的女人,就说:她那手袋是A货。
那口吻就是良家妇女看不起青楼女子的劲儿。
现在,我对家里人,我不用那个LV袋子了,以后也不买了。
我老哥说:给我吧,让人民唾弃我吧,说我是卖国贼吧!
本文标签:托运  袋子  旅行袋  手袋  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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