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喜欢吃韩国菜,除了烧烤就是泡菜,看上去一大桌子汤汤水水的菜,结果做法和味道都是大同小异的。
也不喜欢看韩国的小说,前几年流行的可爱淘的什么《那小子真帅》《那小子真拽》是不对我这种进入前中年的人的胃口的,所以一本也没看过。韩国电影还行,最近拍的电影都一般;韩国的电视剧基本也不看,没有时间看他们的家长里短,这些个家长里短就像他们的菜,汤汤水水,严重罗嗦,看得让人蛋疼。
所以拿到这本《那个男孩的家》,一看名字以为又是偶像剧的模式:男的是又帅又拽又邪又坏,女的都是苦大仇深,受尽社会和男人欺负的品种。还好的是,虽然还是写的比较汤水和罗嗦,但作者的文笔比较犀利和尖刻,把一个初恋的故事写的值得一看。
作者是朴婉绪,号称“镌刻着韩国现代小说年轮的巨木”,《那个男孩的家》是她的第十五部小说。
故事非常简单,讲作者在战后的韩国生活,为了生计进入美军基地工作。邻居是远房亲戚,亲戚家的爸爸跟着儿子媳妇去了北边,妈妈留在南边等着服役的小儿子贤埔服役归来;贤埔因伤回来后,脾气却不好,对母亲总是吆三喝四的,整日游手好闲遇见“我”,而慢慢喜欢“我”;因为喜欢就约会,就要花钱,就找老母亲要钱请我吃饭、喝咖啡。“我”是一个聪明人,看见这种男孩儿觉得这不是自己要和他结婚的对象,找了同事做男友,很快结婚,由此进入围成的汤水生活。
人,就是真现实,初恋感情再珍贵,也抵不过安稳的没有激情的婚姻生活。毕竟生活就是生活,哪有整天风花雪月的?
何况,韩国是一个异常传统的国家,能嫁人说明你还是好女孩儿;嫁不掉的肯定是没人要的滥货,就像春姬一样――春姬也是和“我”的女孩儿,为了家里的人活下去进入美军基地工作,却被人搞大了肚子,一发不可收拾干脆做了洋妓女,养活了一大家子,年纪大了终于嫁给一个美国人去了美国,去了美国还不忘把弟弟妹妹带过去。春姬的妈妈在告别时对春姬说:“你走了我怎么办?我现在才知道,我是把你当作你爸爸在依靠啊!”好让人心酸的话!
闲人和妓女都是让人看不起的,是和良家妇女的“我”不是一条路的人,这也是社会的一个写照和缩影。这种写照和缩影在朴婉绪的笔下非常巧妙地用自己的汤水生活娓娓道来了,也没有什么批判和反省,就是在一地鸡毛的生活里面自然流露了出来。
当春姬打来越洋电话唠叨自己生活的时候,“我”已经是几个儿子的妈妈,也是社会主流生活的一份子了,这就越发把春姬的生活映衬得非主流了。
也是这种主流生活,让人的情感逐渐麻木和自欺欺人的时候,活知初恋情人贤埔大脑有病,动手术的时候又伤了视神经从而失明,就赶到医院探望――看见从贤埔脑子里面拿出的异物,这个时候“我”才明白,初恋是因为病导致的,贤埔脑子里面的虫子就是在指挥这种初恋的,“我”感觉到了恶心!
朴婉绪的一针见血这个时候让人颤抖了!
让人颤抖还在后面,当贤埔在失明后又终于结婚了,这个时候“我”和他在同一领域了,才会有了一些来往,尤其是在贤埔的妈妈去世后――贤埔的妈妈一直节省过日子,舍不得扔掉贤埔穿破的汗衫,直到去世还穿着,在贤埔妻子给妈妈换衣服的时候,让贤埔去摸那汗衫,才让贤埔后悔而嚎啕大哭起来。初恋的故事由此结束……
这本小说不甜美也不偶像,只有那种回头张望自己来时的路的咀嚼――年轻气盛、情窦初开的我们,都以为自己的感情重于亲情,恋人比父母还要重要,殊不知初恋时我们虽然不懂爱情但又何尝懂得亲情呢?
难道这就是初恋的代价?
《那个男孩的家》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定价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