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市篇 ]

中国股市不宜采取市场化发股

发表时间: 2008年01月16日 08时21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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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又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据有关媒体报道,面对愈发增多的要求改革新股发行制度的社会呼声,中国证监会日前邀请部分机构和学者就现行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座谈,并于不久后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改革意见。

    改革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是顺应民心之举,是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需要。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是明显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它不仅将不少于20%的新股发行份额以网下配售的名义向询价机构进行利益输送,而且资金为王的网上发行也形成了机构投资者对新股发行份额的垄断,广大中小投资者难以分享新股发行的一杯羹。不仅如此,大量的新股份额集中到机构投资者的手上,造成了新股上市时的爆炒,特别是新股大幅高开时,机构投资者集中抛售,将二级市场投资者严重套牢,这方面中石油无疑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而且,新股发行的资金申购导致社会上各种资金蜂拥而入,以至3万亿的资金集结在一级市场,此举不仅带来了严重的资金浪费,同时还严重威胁到中国金融秩序的稳定与安全。
    改革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是大势所趋。不过,从有关的报道来看,在证监会调研的过程中,有一种观点甚是令人担心,那就是让新股发行更加市场化。虽然从中国股市的长远发展来看,市场化发行是新股发行的大方向所在。不过,就现阶段的中国股市来说,市场化发股并不合适。现阶段的新股发行只能是定价发行,或在监管部门指导下的有限度的市场化发行。
    这是由现阶段中国股市的不成熟所决定的。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中国股市的投资者是不成熟的。投资者价值投资理念薄弱,相反,投机炒作盛行。虽然近几年里,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打出了价值投资的旗号,但实际上这不过是扯虎皮当大旗,用价值投资来掩盖自己的投机炒作罢了。如果投资基金真的信奉价值投资,那么,面对当前沪深股市60倍、70倍的市盈率,投资基金早就应该要全线清仓了。所以,面对这样一个充满了投机炒作的市场,市场化发行的结果,只能是使新股发行的价格更加高企,让投资者付出更大的代价。
    中国股市的不成熟也表现为融资者的不成熟。重融资、轻回报,这就是中国上市公司的现状。企业发股往往是发行价越高越好,融资额越多越好,融资行为完全演变成了一种“圈钱”行为,一些企业为了“圈钱”甚至采取做假帐的方式来包装自己。因此,面对中国股市不成熟的融资者,市场化发行的结果只能是进一步吊高发行人“圈钱”的胃口,使新股发行沦为赤裸裸的“圈钱”。
    现阶段股本结构设置的不合理也决定了新股发行不宜采取市场化的发股方式。虽然目前的新股发行采取的是一种全流通的发股方式,但新股发行之时,真正面向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股份往往是少之又少,象中石油A股发行的股份只占总股本的2%左右。这种少量的流通股发行,势必造成发行价的高企。如果再采取市场化的发股方式,这只能使新股的发行价格更加脱离发行公司的价值,使新股发行的泡沫变得更大,不利于股市的健康发展。
    市场化发股还将造成国民资产的流失。最近,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第十二届(2008年度)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表示,证监会将逐步引导和推动符合条件的境外公司在境内上市。如此一来,不仅境内的外资公司要A股上市,而且境外的外国公司也要来A股上市。推行市场化的发股方式,让外资公司与外国公司的股票在A股市场超高价发行,其结果只能是造成国民资产的大量流失,这是一种严重损害国民利益的行为。
    市场化发股也是背离目前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宗旨的。目前市场之所以强烈要求进行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是因为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所以改革新股发行制度的宗旨应该是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但市场化发股只能让投资者付出更大的代价,这与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是背道而驰的。所以,现阶段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只能是把发行市盈率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的改革,如果任凭新股发行的市盈率无限制地走高,那么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将失去实际意义,因为这种改革并不能真正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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