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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石化仪化二次股改方案被否决叫好!

发表时间: 2008年01月17日 07时44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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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月1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S上石化和S仪化第二次推出的股改方案再次遭到流通股股东的否决,两公司获得的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均不到三成。虽然说S上石化和S仪化第二次推出的股改方案遭到流通股股东的否决是意料中的事情,但笔者还是要为此拍手叫好,它体现了流通股股东维护自身权益的意志与决心。

    早在2006年11月8日,S上石化和S仪化推出的第一次股改方案就遭到了流通股股东的否决,当时,两家公司推出的股改对价方案都是向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支付3.2股股票。一般说来,上市公司的股改方案被否决后再次重启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往往会听取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并对原来的方案进行修改,非流通股股东在对价上向流通股股东作出一定的让步。但令投资者倍感意外的是,2007年12月17日,S上石化和S仪化两家公司在重启股改时推出的股改对价方案仍然是一年前被流通股股东否决的方案,即:向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支付3.2股股票。S上石化和S仪化的控股股东都是中石化,中石化在两家旗下公司重启股改时这种“寸步不让”的作法,在上市公司股改时实属罕见,这不仅是对前次股改表决结果的不尊重,更是对S上石化和S仪化全体A股流通股东的不尊重。同时中石化的股改诚意也值得怀疑。因此,为维护自身的权益,广大流通股股东理应对中石化的这种做法予以否决。
    S上石化和S仪化两家公司之所以在第二次股改时坚持推出原已被流通股股东否决了的对价方案,究其原因在于,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石化认为10送3.2股的对价标准并不低。根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援引WIND资讯的统计资料称,截至2007年11月,流通A股已完成股改的公司平均折合送股对价水平为10送2.87股,石油加工炼焦行业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平均对价水平为10送2.56股。而S上石化和S仪化推出的是10送3.2股的对价标准,已经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了。
    中石化的这种比较是不妥当。一是股改对价的支付并没有固定的对价标准,对价的最后确定是两类股东讨价还价的结果,所以平均对价水平并不能构成对价的标准,有的公司10送5股,有的公司10送1股,有的公司甚至1股都没送,这些都很正常。所以,中石化没有必要拿自己的对价标准与市场的平均水平比,这种比较一点意义都没有。二是,在历年的利润分配中,S上石化和S仪化是两家不大注重给予投资者以投资回报的公司。S上石化每年都是“微积分”,通常是一股股票分不到一毛钱;而S仪化近两年更是奉行“不分配,也不转增”政策。因此,在股改的时候,流通股股东希望得到更多的补偿也是应该的。
    不仅如此,随着行情的演变,投资者提出更高的对价要求也是很正常的。2005年下半年以及2006年,股市行情处于底部或处于上升的过程中,很多投资者是低位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标,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只需要得到少量的补偿也就足够了。但目前股市已进入高位,目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成本较高,不少持有S上石化和S仪化股票的投资者甚至处于套牢状态,因此投资者希望得到更多一点的对价补偿是合情合理的。作为中石化来说,在对价的问题上不能刻舟求剑。
    并且,作为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石化来说,还应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尽管两家公司股改方案的送达率达到了10股送3.2股,但从控股股东的送出率来看却是很低的。以S上石化为例,该公司流通股为7.2亿股,按10送3.2股计算,控股股东送出的股份数为2.304亿股。而中石化持有S上石化40亿的股份,按此计算,中石化的送出率仅为5.76%,送出比例是相当低的。所以,作为S上石化的流通股股东来说,有理由向中石化要求更高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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