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市篇 ]

象对待职工一样来对待流通股股东

发表时间: 2008年01月24日 07时33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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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接连发生的两件事情把中石化推上了风口浪尖。一是中石化系统目前正在酝酿工资普涨,目前大致方案已经确定,人均涨薪320元。二是中石化旗下的两家子公司S上石化和S仪化在1月1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两家公司第二次推出的股改方案再次遭到流通股股东的否决。

    这是两件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不过,把这两件事情摆放在一起,人们不难从中发现什么。中石化在对待职工与对待流通股股东方面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下子就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
    撇开目前市场上对中石化系统工资普涨的是非不谈,中石化给职工普涨工资,这表明了中石化对职工利益的重视。毕竟在此之前,中石化还在张口向国务院申请补贴;毕竟作为垄断企业的中石化,其职工收入在全国的排行来说是名列前茅的。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披露,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到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到10倍之间。虽然随后国资委方面针锋相对地弄出了一个调查数据显示,2006年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4.16万元,垄断企业90%的职工工资不到5万元。没有一家央企年平均工资超过10万元,而且99%的央企年均工资都在5万元以下,“近年来垄断行业工资增长率低于竞争行业”。但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国资委这一用心良苦的数据普遍受到国人的质疑。不过,这也正反映了国资委方面对央企职工利益的精心呵护,同时也为包括中石化在内的央企给职工普涨工资找到了合适的“理由”。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石化对流通股股东利益的轻视。早在2006年11月8日,中石化在S上石化和S仪化第一次股改时推出的向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支付3.2股股票的股改方案就遭到了流通股股东的否决。但就是这样一个被流通股股东否决了的对价方案,在2007年12月17日又再一次地被抛了出来。此举不仅表明了中石化对流通股股东第一次的表决结果不尊重,而且也表明中石化在与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争锋中“寸步不让”。也正因如此,在今年1月1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S上石化和S仪化两家公司的股改方案毫无悬念地再一次遭到了流通股股东的否决。
    对于这一意料之中的表决结果,中石化董事会秘书陈革不仅直言:“我对这个结果不满意”,而且还表示,“10送3.2是中国石化最高对价,中石化也要对股东负责,对国资负责,希望大家心平气和地思考和理解中石化的难处。”同时,陈革还声称,“10送3.2,坦率讲我是白送你3.2,你们可以不要,你看下一步我还给不给你3.2?”。此外,关于S上石化的私有化问题,陈革则表示,中石化现在并没有什么钱。
    股改对价的确定是两大类股东之间讨价还价的结果。而在S上石化和S仪化两家公司的股改中,中石化丝毫不给流通股股东以还价的机会,这显然是不利地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特别是陈革还表示“你看下一步我还给不给你3.2?”这更不是一种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应有的态度。中石化在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时,要对股东负责,对国资负责,要投资者理解中石化的难处,甚至表示中石化并没有什么钱;可为何在给职工普涨工资时,就不需要对股东负责、对国资负责,就不存在没有什么钱的问题了呢?
    作为一家企业来说,关心自己的职工是应该的。毕竟作为职工来说,每天都在为企业付出。不过,企业同样也应该要对自己的中小股东负责,也需要真心实意地关心中小股东的利益。毕竟作为中小股东来说,他们投入了巨额的资金,而这些资金每天也在为企业创造着价值。所以,在对待职工与股东的问题上,企业应该要将二者平等地对待,而不应厚此薄彼。特别是对于中石化来说,对于目前发生的这两件事情,人们更有理由要求中石化要拿出对待职工的态度来对待流通股股东,若能如此,S上石化和S仪化摘去“股改困难户”的帽子也就指日可待了。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jjpl/1050/2008/01-22/018@0912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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