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时评 ]

要求教师崇高可以,但社会必须崇高地对待老师

发表时间: 2008年06月26日 08时46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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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教师崇高可以,但社会必须崇高地对待老师

  邵留生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修订。昨日(25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将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发现,“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被首次加入其中。据悉,该意见稿通过后,本市乃至全国的教师都将奉行这一新的职业道德规范。(《新华网》6月26日)

  “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安全”是教师群体所应该遵守的职业精神,需要广大教师共同遵守,这没有错,现在问题是,社会甚至政府无休止地要求教师崇高,却从不要求自己要崇高地对待教师。我们不妨再看一条新闻:

  日前一篇题为《广东汕头潮南区教师的心声》的帖子攀上了天涯的头条,自称为汕头市潮南区一名普通的年轻教师的网友“admire5000”在网上发帖“控诉”教师薪金待遇问题:“我已经工作五年了,正规本科毕业,可是所有收入加起来,月收入仅1000元多一点。”帖子引起网友的热烈讨论,不少网友表示现在很多地方教师的薪金待遇都太低,以致难以留住优秀教师。(《新快报》6月24日)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该区教育局颜局长在得知有教师到网上发帖的时候,竟然表示,现在很多教师的素质也比较低,随意在网上发牢骚,如果查出是哪个老师在网上造谣生事,我们会以《教师法》处罚他。

  要求教师做到崇高可以,但社会必须崇高地对待老师!这才让教师崇高得“义无反顾”,而不是心存悲凉。这位局长大人崇高地对待教师了吗?领导的“素质说”,让我实在是无话可说,因为没有心怀教师的领导,根本崇高不了,可是,今天这样的领导还少吗?

  听说教育部要查查学校有没有危房了,这是好事,可是,即使定级为D级以下的危房了,可是,学校提供不了让教师住的地方,教师还不是要乖乖地在危房里住下去吗?等到地震一来,我们就崇高了,也伟大了……
  

  

  
本文标签:崇高  教师  危房  南区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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