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考“加分门”怎一个“及时改正”来了结

阅读() 评论() 发表时间:2009年06月27日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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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考“加分门”怎一个“及时改正”来了结
邵留生

      昨日(25日)上午,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汤平约见本报记者,就其女汤蕤蔓“变身土家族”一事给予说明。汤平承认:女儿的民族身份确实被改动过,后来发现犯了错误,又改回了汉族。他同时认为:因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后果,故没有形成违规违纪事实。(《成都商报》626日)

      看起来汤副县长是一个性情中人,至少,他并没有刻意隐瞒什么,这与其他一些官员“犹抱琵琶半遮脸”的态度相比,汤副县长就显得难能可贵了。知错就改,在今天仍然是一种高尚的品质。从这方面来说,汤副县长值得我尊重。不过,如果一个“及时改正”就能了结高考“加分门”的话,未免太小看高考的严肃性与规范性了。

      如果有违高考规范的行为(如民族造假)也能以“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后果”无须承担责任来了结的话,高考规范与高考公平将遭受严重挑衅。事实上,“据说是市招办要求通知家长主动来坦白造假,放弃加分的可以免予处罚,否则就要取消高考成绩”的说法一旦属实,重庆市招生部门就正在用错误的方式来处理有违高考规范的事实,这很危险。

      例如,今年教育部发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由他人代替考试而没有发现固然是无从追究,要是他运气不好,在开考前被监考员发现了,他会因为“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后果”而免责吗?显然,这时已经为时已晚。有违高考规范的行为,并不能以“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后果”就能免予处罚的,要是重庆市招生部门大发慈悲,错误地下发赦免令,就大错特错了。如果“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后果”就能免责这道口子一开,第二年就有人见样学样了,反正查出后再改正,高考公平此时何从谈起?

      同样,汤副县长知错就改固然是难能可贵,但是这种思维也已经错了,要知道,有些事情不能因为“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后果”就可以免责的,“及时改正”只能是从轻的理由,而绝非免责的稻草!这点还请汤副县长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重庆高考“加分门”绝不能以“及时改正”了结,当地招生部门有责任担负起维护高考公平的责任,该处罚的还需要处罚,更不能视高考规范如儿戏,任何脱离规范的慈悲都不值得提倡,只能为日后埋下不必要的隐患。但愿“及时改正”就能免责的说法,只是传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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