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业研 ]

通存通兑应当坚持市场原则

发表时间: 2007年12月18日 19时07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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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俊峰  《中国经济时报》
      近一段时间,跨行通存通兑手续费招致了舆论批评和部分人士的“垄断指责”。部分媒体甚至建议诉诸法律、呼吁主管部门“统一定价”。这一事件反映了中国社会支付体系的进步,也暴露了支付结算体系的潜在问题。毋庸置疑,通存通兑的核心问题就是跨行交易背后的定价机制。但在目前的环境下,实行行政命令式的“统一定价”最终只会害了通存通兑业务。
    银行间通存通兑、存折和银行卡的(在柜面和自主渠道)汇通天下——支付结算的现代化将为民众创造更多便利。然而,这种便利的获得需要合理安排银行间跨行交易的定价机制。只有让跨行交易的定价机制回归市场的原则,通存通兑、跨行取款等金融支付业务才能获得可持续地发展,才能造福于广大的银行客户。
    笔者以为,媒体对于“柜台层面”的通存通兑赋予了过多的意涵。事实上,比柜台通存通兑更重要的是自助设备(ATM)、网上支付层面的通存通兑。随着银行卡的普及与推广,今天的存折和存单迟早会成为明天的文物。因此,银行网点或曰“柜台”在民众金融生活中的作用将日趋下降。这一趋势已经发达金融市场验证。中国社会日益深化的“卡式生活”也已显示出“物理银行”正在被新兴渠道所替代的潮流。
    尽管部分媒体对通存通兑手续费颇有不满,但笔者认为,由各商业银行自主收费的定价机值得称道。行政部门对银行间通存通兑的业务范围划分、定价标准上的直接干预,只会导致市场机制的扭曲,甚至最终断送了“汇通天下”的可持续发展。 因为当前的中国银行界,各家银行的网点资源、客户规模等大相径庭,只有采取市场化的差别定价机制才能确保银行开展跨行存兑的积极性。未来随着市场的变化,各家银行完全可能根据成本收益而采取灵活的减免互惠,从而以市场化的方式逐步降低通存通兑手续费。跨行取款手续费、跨行查询手续费即是鲜明的例证。
    与通存通兑类似,ATM跨行取款手续费事件中,媒体炮火一致指责银行“合谋垄断”,但商业银行其实根本缺乏银行卡跨行交易的定价权。同跨行查询收费一样,跨行取款手续费也是一个因行政垄断定价而“转嫁”消费者的收费项目。尽管它们的定价在一开始是“统一的”,但是这种行政垄断定价经不起市场的检验。相反,随着时间的推移,银联以此为基础的行政垄断却成为整个市场进步的绊脚石。
    当前的零售银行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市场格局风起云涌。即使国内网点数量最多的银行——农行所拥有的网点数量也仅占国内银行网点总量的10%左右。这种格局并不构成媒体所言的“大行垄断”。而且,根据《商业银行发》、银监会所制定《商业银行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法规,银行卡跨行取款、通存通兑等业务的收费属于商业银行“自主定价”的范畴。根据经营成本、市场竞争等因素,商业银行有权调整手续费标准。ATM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查询费从收费之初的“银联式”统一定价到今天出现的差异化趋势——事实已经证明,行政垄断定价绝非跨行交易机制的最佳选择。
    那么,反过来再看跨行取款收费提高这一事件,到底是什么原因迫使商业银行不惜以“犯众怒”的姿态调高跨行取款收费标准?问题的根源又在哪里?
    首先,当前的ATM跨行取款定价机制并不是市场化的结果。相反ATM和POS跨行交易的定价和话语权皆由中国银联掌控,商业银行只能被动接受其利益分配格局。2004年初,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了由中国银联制定的《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其中,ATM跨行取款交易收益分配采用固定“ATM投放行”和中国银联服务费方式——持卡人在ATM机上跨行取款时,无论同城或异地,发卡银行均须支付3.6元的手续费。这3.6元的手续费,ATM机银行获得3元,中国银联获得0.6元。也就是说,虽然消费者在同城跨行取款中需支付发卡银行2元每笔的手续费,但发卡银行实际上却付出了3.6元——亏损1.6元。这3.6元的定价标准在当时并未经过发改委、银监会等政府监管机关的价格听证、成本监控等监管环节。商业银行之间也不可能采取资源共享、优惠互免的措施。
   其次,按照中国银联主导的过行取款定价机制,商业银行特别是四大银行的ATM跨行取款事实上是保本微利,甚至存在亏损的可能。“2元-3.6元”的利益分配格局从表面上看是“照顾”了ATM机银行和中国银联的收益,但实际上,在现代通讯成本日益降低而ATM机具投资维护成本仍然较高的情况下,只有中国银联获得了持续稳定的收益。以工商银行为例,如果工行ATM机受理“外来”银行卡的收益小于工行卡在外行ATM的支出,工行完全可能在同城跨行取款业务上入不敷出。根据笔者与四大行有关专家对工、农、中、建四大行上述数据(建立变量和函数关系)的初步测算,在不考虑投入、人工等运营成本的情况下,四大行在银行卡跨行取款业务的每笔收益不超过0.7元。而且,随着持卡人行为、市场格局、ATM机和发卡量等“函数变量”的变化,商业银行的收益存在着持续下降的可能。
    其实,ATM交易手续费简单看就是一个银行间的“零和游戏”(未算向持卡人的收费),也就是大家的总付出和总收入相等,只是少了银联拿走的部分。这一情形就好象一个赌场——输家输掉的钱等于赢家的赢到的钱,始终稳定受益的是赌场(因为要抽成)。可是如果赌场的抽成过高,而“赌徒”们的成本又比较高,那完全有可能是整个赌场没有赢家。也许,这就是工商银行上调跨行取款手续费的真正原因。实际上,通存通兑与ATM跨行取款收费有着相通之处。如果今天的通存通兑业务由监管部门或类似银联的垄断机构去行政定价,未来的结果必然也是市场机制的扭曲。
    如果抛开媒体的喧嚣与炒作,监管部门在通存通兑、银行卡跨行交易等市场行为中绝对应该恪守“不越位”的原则。减少直至消除行政部门对市场主体之间在跨行交易的业务范围划分、彼此收费的定价标准上的直接干预。而且笔者认为,相对于柜台层面的通存通兑,银行卡的跨行使用对人们显然更为重要。这才是最需市场化的金融服务,也最需要媒体明辩是非,认清所谓的民族品牌和垄断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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