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隐患多
阅读() 评论() 发表时间:2009年06月18日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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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时间家里自来水漫流成河,泡坏了地板与家具,幸而住在一楼没有殃及邻居。找来水电工一查,原来是厨房墙里埋着的一个自来水管接头出现裂纹,不得已只得把墙壁敲开更换,这样好好的厨房又弄得一塌糊涂,真是很愤怒又无奈。
这自来水管接头仅是价值很低的部件,但埋到墙壁里就属于“隐蔽工程”。按理“隐蔽工程”应该保险系数更高,选材更好,可就因这个小接头招致大损失,不知是施工方偷工减料,还是监理方玩忽职守,亦忽相互勾结,总之低劣产品害死人。 类似低劣产品如果用到大项目大工程的“隐蔽部位“上,可是要出人命的。大桥可能坍塌,大楼可能危房,这方面报道并不鲜见。我在宿迁工作过程中也看到过,有工程队明明设计图纸标明用20MM直径的钢筋硬是缩水用了16MM,查不到就蒙混过去了留下隐患,是可忍孰不可忍。 最近我市正在大规模埋设雨污分流的地下管道,这是几个亿的“隐蔽工程”,有网民指出:马陵河边挖了2—3米深的沟,埋下去的仅仅是60公分的管道,管子太细了,也许工程完工后就要扒开重建(我已要求查一下)。我看这问题提的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关心并监督政府工程的内在质量是心痛财政投入。对此,我们要对得起老百姓的血汗钱,对得起公众监督。凡公共工程都必须实行质量终身追究制,特别是难以觉察的“隐蔽工程”数年后发生问题也要查处,比如楚龙大酒店附近的青海湖路东延段尽管是04年建设的,但最近出了大问题,就是因为当初黑心的工程队把有害的磷石膏渣冒充石灰拌和在基础材料中,导致遇水膨胀破坏路面损失巨大,市纪委查处了这个案件,给予当初的工程队、监理单位行政及经济处罚,并追究当初的市建设局市政处处长、副处长,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我们要正告建设工程无论是中标者,还是主管方,在宿迁大地容不得偷工减料者,容不得玩忽职守者,一律严厉查处,依法打击,人民的血汗钱决不容糟塌,也容不得浪费。 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商品房质量问题更要加强监管,购房者往往看不到“隐蔽部位”的内在质量,处于弱势位置。建设部门必须严格验收,公布结果。对那些一味追求造价低廉、问题百出的商品房,坚决不予通过,给予重罚,曝光就是宣传,让大家不买他的房子。对投诉不合格的问题,严肃对待,认真处理,确属昧着良心赚黑心钱,要重拳出击,罚他倾家荡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共同关注建设的质量问题,从“隐蔽工程”看我们的责任心,看我们未来的可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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