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南方周末的“评中评”版面会邀请几个人各自推荐自己欣赏的上一周的评论,每周一次,他们会从几个人的推荐中选择4、5篇。下面是我最近一期的推荐,看明天他们选中了哪个。
相信选票的力量2008年3月24日《南方都市报》,作者:鄢烈山3月
22日晚,我收到朋友的短信,说:“今天,我们都是台湾人”。这诗歌一般的语言,是说我们与台湾大多数选民一样希望台海和平,希望两岸关系通过对话协商和平发展,表达了对台海地区局势至少近期内不会恶化到影响北京主办奥运会而欣喜。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李维一当晚发表谈话表示,“台独”分裂势力搞“台独”是不得人心的,期盼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努力。美国总统布什也称两岸和平化解歧见因此出现新的契机。可见,不论海内外,人同此心,大多数有正常心态的人希望台海局势不要被“台独”分裂势力导向战争。
我想说的是,要相信选票在现代政治中的力量,特别是在政府轮替中的作用。
民主作为一种普世价值,在中国至少有了
90年的传播史。一直以来,我们纪念“五四”新文化运动,说它为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在全社会准备了思想文化条件,总是强调它的基本价值或者说旗帜是“民主”与“科学”。按照党史的标准说法,中国先是有孙中山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后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而言之,“民主”在我们政治语汇中从来就是一个褒义词。可是,我们却很少强调民主与选票的联系,除了在陕甘宁边区。“文革”时的所谓“大民主”,与选票毫无关系,它不过是“群众运动”
(实为奉旨造反的“运动群众”
)的代名词。至于“民主柬埔寨”
(红色高棉
)的领袖波尔布特等人,实行残暴的社会改造政策,更没有民主与选票的影子,他们所谓的“民主”,就是在极强的精英意识支配下做人民的主
(有末日审判权的神、上帝
)。
总有人在贬低民主的价值时,说凭选票多少来决定领导人或公共政策,会导致多数人的暴政,或导致希特勒这样的骗子和恶魔上台。那么,我们可以回答说,第一,选票的少数服从多数并非民主的全部内容
(“多数”有简单多数即过半数,与压倒性多数即
2/
3以上多数等分别;像美国这样的国家,对一些法案设有两院票决制,众议院的多数赞成案,还要提交参议院表决,国会的法案有时要总统签字才能生效……
);民主与宪政,与法治是一体多面共存亡的。换言之,宪政与法治对多数人的决定会有制衡的作用。民主国家会立法保障基本人权,多数人的决定如果违法,就像违法的合同一样是无效的。倘若某个社区或家族多数人同意用私刑处死某个人,这在前现代社会是可以的,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即便是全票通过也是要受惩治的犯罪行为。一些反对民主选举制度的人爱拿希特勒的上台说事,他们讳言希特勒的倒行逆施之所以能实行,是因为当时的德国还不是一个法治国家,没有法治来保障民主,他才能“无法无天”地行事。一个依靠秘密警察
(盖世太保
)统治国家的独裁者,他的作为,怎么能算到“民主”的账上?
第二,选票的力量在于它有纠错的功能。某个、某些政客可以蛊惑人心于一时,但当他们露出马脚时,会有人士团体站出来揭露,直到问责、提出罢免案、弹劾案。这些年台湾民众的反贪腐、“倒扁”,无疑对民进党的选情有很大的影响。当民众感到自己利益受到执政者的威胁时,他们会用选票更换领导者。当民众失去了用选票选择领导者的时候,民主其实已死亡。当然,在相对成熟、社会稳定的民主国家,选票更多的时候只是表达对社会政策的选择,有时要福利多一点,有时要自由多一点,让社会在动态的利益均衡中发展。这像掌握汽车方向盘一样,不是纠错,而是忽左忽右地调控。
有些人总是不相信选票的力量,而相当迷信所谓雄才大略的“铁腕”人物。我们不否认英雄人物的历史作用,因为历史进程有很多时候似乎取决于偶然与机运,但社会发展的基本走向是由大多数的选择决定的。沙俄的彼得大帝可以算得上开明专制的典范,他推动的改革开放对俄罗斯的发展功不可没;但是俄罗斯至今仍然未能成为一个成熟的民主法治国家——这几天又有两名新闻工作者死于暗杀。有人总爱说“铁腕”带来高效率。可是哪个“铁腕”统治者的“高效率”能比得上希特勒?他那么快就使德国走出“一战”失败的阴影成为睥睨一世的强国,可后来的结果呢?
相信选票的力量,就是坚定对民主的信念。对此,我们还要不断地讲,直到我们像《国际歌》唱的那样,不相信什么救世主,也不指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我的推荐语:
在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和“入联公投”的结果揭晓后,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李维一当晚表示,“台独”分裂势力搞“台独”是不得人心的。其实,类似的结论此前就多次表达过,只不过,这次是通过选票来证实的,而这样的“证实”,显然胜过千言万语的说服,让那些心存幻想的人也哑口无言。民主是需要形成理论共识的,但更是需要以看得见的形式让它“浮出水面”的;而形成理论上的共识似乎还容易,要让它以看得见的形式表现出来,则难得多。
像点燃奥运圣火一样点燃承诺2008年3月24日《新京报》社论 今天,第
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圣火将在希腊奥林匹亚采集,并由女祭司的手中,交到运动员的手中,开始为期近
5个月的圣火传递,最终在
2008年
8月
8日抵达国家体育场(“鸟巢”),并于当晚点燃主火炬塔。
多数人把这次圣火采集,看作一个盛大的仪式,不少人还因此前往希腊观看。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这个仪式的成功,标志着北京奥运会正式进入了最后的筹备阶段。但我们也要静静地想一想,仪式的背后存在着什么意义;现代奥运会走到今天,为什么还保持着这种最为神圣的原始仪式?
现代人都知道,火并非神赐予人的宝贝。之所以每次奥运会前,仍然要在奥林匹亚采集圣火,重演千年前的古老仪式,一则体现了奥运会发祥地对主办国的祝福,二则意味着主办国对传递奥林匹克精神的承诺。延续至今的古老仪式显示着人们仍然相信,奥运精神的传承是神圣的。作为主办国,一旦接纳圣火,也就点燃了对奥运精神的承诺。
作为第
29届奥运会的主办国,中国自然非常重视这种承诺。从奥运会本身来说,我们曾向世界承诺,要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这种高水平一方面体现在良好的硬件上,包括现代化的场馆、人性化的设备,高质量的运动、观看和转播的硬件服务;另一方面也体现在软件上。高水平的奥运会需要高水平的服务,例如人性化服务,多种类型的志愿者、文明观赛、全北京人都是公共外交使者等。
另一方面,对奥运精神的承诺,实际上也是对“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承诺,对社会上人人平等的承诺。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对奥运会有许多承诺,诸如在奥运会期间休战等;而现代奥林匹克之父顾拜旦也曾将奥运精神诠释为:“‘大众’参与,即使‘地位最低下的公民’也应该能够‘享受’这种精神。”其实,在国际舞台上,用体育促进和平和合作;在国内,促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全方面进步;在各个公共领域,促进全民参与;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贵贱,都享受到平等精神,分享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成果,也是中国对奥运精神的一种承诺。
任何一个举办奥运会的国家,其承诺既对国际社会,也对本国公民。从现代奥运会的历史看,奥林匹克精神不仅仅是体现在体育场上的精神。基于平等、正义、团结的承诺,实际上也是一个国家的发展过程的内在动力。而许多主办过奥运会的国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逐渐兑现了国家给予大众、政府对公民的发展承诺。人们对新北京、新奥运抱有巨大的期望,当然不仅仅是对一场体育赛事精彩程度的期待。对中国而言,这种承诺是压力也是动力。
美国著名黑人田径运动员杰西·欧文斯曾说:“在体育运动中,人们学到的不仅仅是比赛,还有尊重他人、生活伦理、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以及如何对待自己的同类。”这句话中的智慧,并不仅仅在于体育运动中。今天,当我们接过奥运圣火,向奥林匹克精神作出承诺时,我们其实是在彼此承诺一些最简单却最神圣的东西。
我的推荐语:
奥运火炬已经点燃,奥运会指日可待。任何一个举办奥运会的国家,其承诺既对国际社会,也对本国公民。人们常常会记住主办国对国际社会的承诺,却容易忽视对自己国民的承诺,抑或说,这种承诺从来就没有像对国际承诺那样对国民承诺过。门票有限,对绝大多数国民而言,不可能面对面欣赏奥运;而共享奥运带来的福祉,却可以说是“同一个中国,同一个梦想”。因此,点燃圣火的同时“点燃承诺”,是有必要的,尽管这种承诺甚至不一定必须要以文字的形式宣示,而每一个国民,正如虽不能亲临赛场看比赛,但他仍然可以感受到奥运的氛围一样,感受到奥运承诺和自己的距离。
通胀压力下征税理应有政治禁忌2008年3月21日《潇湘晨报》,作者:晓宇 今年“两会”,曾荣登中国女首富的张茵特立独行地首倡降税:降低富人税负,把月薪10万元以上的最高累进税率从45%减至30%。富人叫税痛大抵是有资格的,人家的收入所站立的累进税制台阶就是高,而中低收入者叫税痛,却有伸长脖子进套索——自高身价找不痛快之嫌。“两会”刚过,税痛却由高及低,分红、降税、退税的声音从各个角落响起,社会传染“富贵病”,当真普罗大众已经不叫痛就不显富?
200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4.66万亿元,比2002年增长65.5%,年均增长10.6%;全国财政收入达到5.13万亿元,增长1.71倍。经济学家茅于轼说:“连年来我国税收增长率高出GDP增长率一倍多,而2007年的税收增长超过GDP增长两倍,税收占GDP的比例不断上升。”与之相对应,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近30年来,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一直在下降,1980年、1990年和2000年分别为17%、16%和12%,2000年到2003年,这一比重虽略有上升,但依然徘徊在12%-12.5%之间。去年3、4月,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幅连续触及或突破3%大关,接近温和通胀的标准,5、6、7月CPI增幅持续走高,到8月份以6.5%创下11年来记录,此后涨幅连续5个月超过6%,今年1月,CPI增幅达7.1%,并且与2月的增幅连续创下1997年以来的月度新高。
去年5月,福布斯公布其2007“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排名全球第3,税负痛苦指数是152,当时引起非议一片。毕竟物价上涨刚探出苗头,痛感不甚强烈,也没普遍地蔓延,如今争议仍可存之以待日后,但痛感却一如预言。中国的税收,最终由消费决定,多消费就多纳税,不消费就不纳税,中国的税负归宿,归根到底,由消费者承担。如此来看,在个体绝对值上,富人比穷人纳税多,就整体消费而言,由中低收入者消费所产生的税收占财源之大流,放之于税负的痛感,富人在喊痛的时候,穷人就是痛得有气无力了——不能呐喊,就只能承受。
中低收入者的消费,并不能缩减,比如衣食住行。去年的物价上涨,以前年秋天的粮油价格异动为发轫,当年11至12月间,国内食用油价格一个月内就上涨了20%,面粉价格涨幅也超过了10%。如此观察,说大多数中低收入者在饭桌上为通胀买单并不为过,在资本收益过分压低劳动报酬的年代,CPI的增幅再吞噬大多数人的税后收入,确实有如温家宝总理所说:“其实一个国家的财政史是惊心动魄的。如果你读它,会从中看到不仅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
税收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当通胀正在改变收入分配之时,国家征税理应有政治禁忌。除了财政再分配向中小企业振兴、公共事业、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地方财政补贴等方面倾斜外,亦应考虑中小企业的减税、退税,并不能总是向中石化这样的垄断巨头提供巨额财政补助,同时应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与退税环节,并在社会收入结构中整体考虑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更为根本性的,是提高个人所得税在国家整体税收中的比例,而降低其他与消费有关的税收比例,并对财产性收入严格课税,以改变国家整体税收中“穷人税负比富人高”的现状。
“让人民的钱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它的前提是透明地向人民征税,并在制度设计时从征税的财源开始即保证公平正义。
我的推荐语:
政治应该有“禁忌”,无论在哪里都是如此。但政治禁忌,不能只是对百姓而言的。有智慧的政治家不会轻易挑战“政治禁忌”。通胀之下,税制如何改,如何让全体国民共享发展成果,体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的生命”,的确可以提高到“政治禁忌”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