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看了腾讯博客的首页,发现了易剑东先生的“火炬手资格之争可以休矣”的文章。搜索他的简历,有多处称其为“体育人文学者”,但我看了文章,“体育”对他可能当之无愧,要说到“人文”,恐怕还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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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其文,点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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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题目。“……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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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讨厌这样的文风,在相当长的不人文的时期里,什么什么“可以休矣”多多见到,透出一股强词夺理的霸道劲儿。为什么不允许别人批评、争论? -
其二,“一些认为应该通过抓阄的方式选择奥运火炬手的人头脑中弥漫的是一种绝对平等主义和完全平均主义的理念,并不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现实和逻辑。这个主张虽然具有值得肯定的人类平权精神,但无疑带有一些浪漫的理想主义色彩,在现实生活中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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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别人头脑中是否“弥漫”着“绝对平等主义和完全平均主义的理念”,也不知道“普遍现实和逻辑”该是什么,但我知道的是,中国的火炬手选拔已经基本上远离了普通人。而体育如果成了精英们把持的东西,显然和体育精神相悖。我当然承认“现实逻辑”,但是,我更向往理想逻辑,中国人没有理想,基本上是因为有着“现实”的理由为自己开脱。至于是否“行不通”,我后面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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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可如果我们要照顾各类人群,我们以什么为分类依据呢?我们以民族、性别、职业、收入、地域等为标准去选择能作到均等吗?即便我们选择了男女各一半火炬手,那恐怕有人会问:女性为中国获得了更多的奥运会金牌,凭什么男性人数要与女性人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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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火炬手“选拔”提出的办法是:“在各地报名参加火炬传递的公民中,按报名序号或身份证号通过电脑滚动抽取,现场直播,公证人员公证”,显然这是容易办到的。如果真能这样,当然和男、女、金牌什么的毫无瓜葛。易先生自己树立一个靶子自己来打,真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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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根据任何标准来选择,都会面临标准自身背后的影响和决定因素复杂性的责问,最终无法求得绝对的平等和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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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标准”?说的些绝对,就我上述这个标准,可能无法求得绝对“平等和平均”(这两词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我们不可能、也没必要求得“平均”,但这样至少得到了“平等”),至少离“人文”的标准最近,而且,这样的结果,任何人都不会有话说。 -
其五,“这就如同在大学里选择给予助学金的同学有时候很难一样。某同学因为有手提电脑被列入非贫困学生之列,某同学因为在饭馆吃过一次饭被认为不贫困,某同学因为经常穿西服被指责为不属于贫困生。我举这个例子绝对没有歧视贫困生的意思,是想说明,绝对平均的操作手段其实也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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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辩驳。火炬手选择和困难救助是一个概念吗?逻辑有问题啊。 -
其六,“人与人的差异乃至不平等其实是任何历史时期和国家里的现实,我们不可能生活在一个绝对人人平等的社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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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然“不可能生活在绝对人人平等的国家里”。但我们无法实现“平均”的结果,却完全可以追求“平等”的程序。如果火炬手的选拔程序是平等的,结果虽然不可能人人能当,但人们是支持和赞同的。我们如果连平等的程序追求都放弃了,什么时候才能实现人人平等? -
其七,“通过抓阄产生火炬手的做法显然会冲淡人类的价值取向,带来我们奥林匹克价值的迷茫,这种做法的成本很高(比如组织抓阄和鉴别参与者的起码条件、比如群体太过庞杂而难以控制等),也可能最终消弭我们选择火炬手的一些积极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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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价值”就可以背离平等吗?如果交给电脑操作,我们的成本真的很高吗?看全国各地风风火火的彩票事业,花了多大成本?火炬手精英化,就可以保留“选择火炬手的一些积极取向”?如果这也算是积极,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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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八,“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其实没有必要眼光只盯着文娱明星,他们也许只因为曝光率高一些而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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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盯着文娱明星?仅仅是公众吗?我看,恰恰是选拔单位在盯着明星,结果引来公众批评,易先生反而要求公众别盯着明星,有点不够意思吧。选拔单位为什么盯着明星,因为明星容易吸引眼球,他们就是要把火炬手选拔当作一个广告来操作嘛。你干都干了,还不让公众评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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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九,“我还是不得不说一句,赞助商出资赞助奥运会火炬接力总会有自己的意图,只要他们的选择标准符合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的要求,只要他们选择火炬手的方法和手段不违背人类的普遍伦理原则,我们有时候恐怕也得给予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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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半天,赞助商出资赞助的火炬手选拔原来是需要人们“理解和支持”的。我们不理解又有什么办法?我觉得,他们把火炬手的选拔搞成精英化,符合不符合北京奥组委的要求,我不敢说,但绝对和国际奥委会的要求有距离,国际奥委会要求仅仅是“希望、梦想和激励、友谊和公平竞争、奋斗为乐”的普遍价值,那里有这么高的门槛? -
其十,“曾记否,1984年的美国人尤伯罗斯以1英里3000美元出售火炬手资格,1996年的美国亚特兰大奥运会再次依靠火炬手发财,将火炬(含火炬盒)以每只1500美元的价格出售给火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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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的可爱之处就在于真诚,出卖火炬手资格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但要给公众说清楚。总不能“一边当……,一边立……”。一边干着商业化的事情,一边还要扯上“高尚”的遮羞布。中国的奥运会和美国不一样,不是商业运作,所以不能用美国的方式为自己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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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十一,“我们指责某些群体乃至个人不具备火炬手资格的时候,我们自己其实就是在以不合理和不人文的要求去追求合理的和人文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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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了,看谁“在以不合理和不人文的要求去追求合理的和人文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