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诤的博客
http://622007873.qzone.qq.com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
装扮我的空间
添加关注
[
社会观察
]
设置置顶
转载到我空间
复制本文网址
隐藏签名档
小字体
上一篇
|
下一篇
|
返回
私营企业家是否要争当劳模
发表时间: 2008年07月05日 22时39分
评论/阅读(
/
)
本文地址: http://qzone.qq.com/blog/622007873-121526879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私营经济的发展虽然经历了很多曲折,但由于其产权明晰、经营灵活、负担较少,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自我发展的旺盛生命力,因此,在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同时,也迅速地实现了总量扩张。据媒体报道,
2007
年年初,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达到
500
多万户,从业人员达到
6663
万人。进入新世纪,私营经济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国水平,
2006
年,已占经济总量的
65%
左右,占经济增量的
70%
至
80%
。总而言之,私营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私营经济的发展,也促使一个新的社会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在不断成长。
2006
年底,私营企业的投资者已有
1225
万人,这个新的社会阶层也必然要争取与他们的经济地位相当的社会地位。于是,通过当选全国的和地方的“劳动模范”,也成为他们谋求取得政府和社会的承认以在中国的主流社会中站稳脚跟的努力的一部分。
但是,私营企业主能否当劳动模范,在世纪之交的中国社会中引起了一场大争论。一派的观点是:私营企业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企业主与工人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私营企业主是剥削者,所以不能当劳动模范;另一派的观点则反问:私营企业主难道不是劳动者吗?他们认为私营企业主也是劳动者,因此能被评为劳动模范。
在一段时间内,“反方”即上述前者的意见是大大地占了上风的。但是,如前所述,在当代中国引发的这场关于“劳动”的讨论,其实质是企业家或曰私营企业主在争取与自己对中国社会的贡献相匹配的“合理合法”的社会地位,他们想通过以“劳动者”的身份参与评选“劳模”来“回归”社会并实现自己的政治权利。
党的十六大报告对私营企业家的这种要求作出了回应:“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共处的局面”。
2005
年,私营企业主第一次被纳入全国劳动模范评选范围。
撇开以上争论中“反方”浓烈的意识形态立场,争论的焦点实际上集中在私营企业主的经营行为是否是“劳动”。确实,在一些《经济学》的教课书中常常提到:“劳动是指生产过程中的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总和。经济学家通常将劳动和企业家行为区别开来,企业家行为通常指生产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行为,以及企业家承担风险的意愿。”按照经济学的观点,似乎“企业家行为”与“劳动”并非一回事。
同样作为民营企业家的卢德之博士写了一本《资本精神》,书中提出:一个人不管有多少财富,如果和社会无关,也许有人羡慕你、佩服你,甚至妒忌你,但是社会没有理由一定要敬重你。因此,他提出了民营企业家“超越性”的理念:超越性就是人基于渴望自己的生命有更深刻意义而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看待自己、对待财富,在条件许可时最大限度地回馈社会。于是,他提出要“拼命地赚钱,拼命地省钱,拼命地为神圣的事业而花钱”。如今,卢德之以投入
2
亿元创办慈善基金会的方式正在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或许给我们一个启迪,中国的私营企业主究竟应该用什么方式来使自己真正地融入社会。
本文标签:
私营
超越性
劳模
争当
企业家
我空间的其他文章:
[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其背后的理念:1985—2008(2008年10月10日 08时55分)
[城市管理]:顺应民意的环境交通治理新策(2008年09月29日 21时15分)
[社会政策]:福彩的发展寄希望于思想更加解放(2008年09月26日 22时22分)
[住房政策]:近六成大学生想买房说明了什么?(2008年09月26日 22时15分)
[公共财政]:征税交税说潇洒(2008年09月26日 17时42分)
[城市管理]:中心城区涨停车费能治理道路拥堵吗?(2008年09月25日 18时34分)
[社会观察]:我们为什么要放假?(2008年09月19日 20时48分)
[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我们必须越过“三鹿”(2008年09月19日 20时41分)
[社会观察]:“粮食补贴”政策应该更趋合理(2008年09月16日 20时59分)
[公共财政]:关注民生就要减轻税负(2008年09月16日 20时49分)
发表评论
共
篇评论,第
页/共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页
共
篇评论,第
页/共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页
上一篇
|
下一篇
|
返回
发表评论
日志新版升级特性介绍
使用签名档
请选择道具
请选择道具
隐身草
彩虹炫
天使之爱
温馨提示:点击验证码输入框,以获取验证码
请输入验证码:
提交
取消
悄悄话
| (将您的回复以小纸条形式发送给对方)
查看今日免费发送数量
Copyright ? 1998 - 2007 TENCEN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