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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著如何分得发展的红利

发表时间: 2008年05月13日 13时50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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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一日游“不倒翁”李士旺倒了,因为他涉嫌寻衅滋事罪,企图用暴力手段垄断北京一日游市场(5月12日《新京报》报道)。李士旺将要受到何种处罚,相信司法机关会有公断,违法者必然会承担代价。

  但另一方面,李士旺这位昌平区长大的“能人”,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经历应该引起社会关注这样一个问题:在某个地区的社会发展中,当地居民如何分享发展红利。

  昌平区是北京市风景名胜最集中的地区,是全国有名的旅游强区,地方财政从旅游资源中获得了相当的收益。那么作为土生土长的当地人,能否有一种公平的机制保证他们从中获益?尽管从我国现行法律上分析,长城、十三陵这些世界闻名的旅游资源是国家所有,但是作为当地人,祖祖辈辈生于兹长于兹,这里的居民优先享有资源带来的红利的权利。可在我国许多地区,当地居民在旅游产业中处于配角,比如办个土产馆,卖点纪念品。那么,旅游收益越大,当地人的心里就可能越不平衡,他们也便要求分更多的红利。

  这个现象不仅仅存在旅游业,也存在其他行业如开矿、交通。在这类利益丰厚的产业中,其产业的发展规划、收益的分配规则的制订中,当地居民往往被排斥。产业是否良性发展与他们无关,那么他们必然会想办法以一种非正常的方式来谋求自己的利益。于是,李士旺这样的人趁势而起,他们的利益诉求一旦付诸实现,就不可避免会和行政管理和消费者产生尖锐矛盾。

  其实,从李士旺的“漂白”努力就能看出,他很明白宰客、欺诈行为对旅游市场的巨大破坏力,希望通过民间力量成立“一日游”联盟,促进这个行业的自律。按道理说,这样的目标和政府对旅游市场的发展目标并不矛盾。可现实表明,这种民间商业联盟的利益诉求要与管理部门形成共识与合力,还存在许多障碍。

  要实现政府、游客和旅游地居民的多赢,亟待在法治和民主的规则下,建立一种合理而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让三者的利益息息相关,让当地民众靠旅游市场的秩序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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