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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水浒传”,干部也遭殃

发表时间: 2008年05月13日 10时00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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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水浒传》虽然号称是为农民起义立传,其实就是一帮强盗的传奇故事。强盗嘛,保护费总是要收的。《水浒传》的作者只是说明当时这些强盗如何打下城池,没说是不是要在周围收取保护费,这是这本号称四大名著的巨著的缺陷。不过江山代有人才出,最近山东要建个什么“水浒文化城”,发行了专门的债券。债券本来是大家愿意买就买的东西,但继承了水浒文化的当地政府,干脆就直接搞了摊派,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说,“每个在编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交,处级干部每人5000元,科级3000元,家庭困难的可以少交,但最低不少于2000”。

关于这事我是这么想的,反正是“水浒文化城”,要是没有这么一出儿近似于土匪收保护费的戏码,这“文化”还真不知道怎么能体现出来。不过,这次的文化体现多少有些怪异,平常倒霉的都是老百姓,这次是连当官的都没能跑得了。这个未免过分了些,让无权无势的教师交钱也就罢了,也符合一贯的思路,怎么连官人都敲诈起来?

有时候看上去奇怪的事情,往往细想一下就未必奇怪了。其实不但老百姓交这个钱是没有办法,官员们也同样是没有办法。盖因官员只要是级别没有制订这个政策的人高,在政策的制订者眼里,其实与老百姓的区别还是不大的。什么叫做“官大一级压死人”?这个也是表现形式之一。

这事唯一能够让人欣慰一些的是,社会确实在进步当中。想当年要是做这个事情,让所有百姓都交钱也是可能的,现在则只能让自己有管辖权的范围缴纳这种类似“保护费”的东西,想吸所有人的血汗来建这种完全不靠谱的工程,已经是很难了。而这事最大的悲哀也正在这里。

一般来说,官员都不能抗拒的摊派与“保护费”,是在证明很多情况下,某些主政者已经到了某种饥不择食的地步,所谓“猪八戒啃猪蹄、自残骨肉”,连自己的系统内部都不放过的话,未免就连当年的水浒群盗都不如了。人家还讲究一个“盗亦有道”,至少在任何情况下,宋江等人还是不收自己团伙人员保护费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宋江倒是不收自己人的保护费,但宋江之前的头领王伦是需要入伙的“投名状”的。也就是说要杀个人才能入伙,断了入伙者的退路。要是这钱算是入伙的见面礼,各级官员打算“堤内损失堤外补”,那可就是真的成了梁山泊了,大家就都成了一个分赃系列的产品,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最后倒霉的还是老百姓。这梁山的香火,怎么就这么绵延不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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