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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系列评论之四十四:该轮到 余秋雨 先生大跌眼镜了

发表时间: 2008年07月02日 12时36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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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系列评论之四十四

该轮到 余秋雨 先生大跌眼镜了




童大焕




著名文化学者 余秋雨 先生曾经不失时机地在个人博客上《含泪劝告请愿灾民》,在这篇注定会成为历史名篇的短文上, 余秋雨 先生很肯定地说:“校舍建造的质量,当然必须追究,那些偷工减料的建筑承包商和其他责任者,必须受到法律严惩。我现在想不出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还会有什么机构胆敢包庇这些人。你们请愿所说的话,其实早已是各级政府和广大民众的决心。但是,这需要有一个过程。”



今天,如果 秋雨 先生看到《地震是毁房罪魁 幸存者应理性看未来》的报道,他可能要为自己当初的判断大跌眼镜。报道说,成都市社科院组织的地震学、建筑学、法学专家们认为,此次特大地震的巨大破坏力是损毁房屋的罪魁祸首,不能简单地把房屋损毁原因归咎于建筑质量;劫后余生的人们应该理性面对地震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让我们记住这些专家的名字,他们是:四川省建筑设计院顾问、总工程师李琇,成都理工大学深部地球物理研究所所长、教授朱介寿,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陈正祥,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高永昭,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周光权,著名刑法学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



这些专家学者不约而同地做起了心理按摩师,他们说,如此大灾,“幸存者应该心怀庆幸,理性看待地震及其引发的各种损失,理性面对未来,以积极的心态谋划好今后的生活,重建美好家园,而不应该沉湎于悲痛,或者怨天尤人。”



专家们说,如此大地震,房屋损毁在所难免。因此,设防标准低于地震烈度是建筑物倒塌的主要原因,不能简单认为倒塌的建筑物一定存在质量问题。有专家搬出了地震波峰、房屋共振、叠加效应等深奥的名词,来解释为什么一些新校舍倒塌,而相邻的一些老房子没倒。但是他们选择性的忽略或者“盲视”另外一些问题:为什么倒塌的校舍通常都是粉碎性垮塌?“5月12日19时30分 左右,记者赶到现场时,聚源中学一栋四层高的教学楼除两边的楼梯间外,像叠大饼一样粉碎性坍塌。但聚源中学所在的聚源镇,除了该校舍以外,民房因地震而垮塌的并不多。进入聚源中学救援现场,需穿过该镇的两个街区,两边的破旧民房虽然因地震而出现裂纹、瓦片脱落等情况,却无一处民房像聚源中学校舍那样,粉碎性地坍塌(见《南方周末》、《瞭望》新闻周刊等)。为什么会这样,请专家告诉我?为什么香港慈善机构捐赠的六十多所学校、位于震中的“最牛希望小学”及相关的五六所学校也都无一垮塌?是不是这些没倒的房屋都正好都处在地震波的波谷上,也不存在所谓的“房屋共震”现象?



在成都理工大学深部地球物理研究所所长 朱介寿 教授看来,这次地震的震中在汶川,但引发龙门山中央断裂带汶川-北川-青川之间长约300公里 的地壳断裂,并由此瞬间引发多点7级以上地震。“如果把这些能量加起来,远远超过一次8.0级地震本身。”拜托,伟大的专家,你为什么不说,如果把通过桥梁的汽车产生的震动能量加起来,足以使世界上任何一座桥梁都倒塌!你可以把我这样的外行读者当傻瓜,却不应该把你自己当傻瓜(傻B)啊!



著名刑法学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强调,在犯罪构成上,行为一定要与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多因一果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的法律界不是一直在探讨和呼吁污点证人豁免制度吗?这正是震后心灵与制度重建的最好制度支点,也是震后建筑质量问责的最佳切入点。为什么关键时刻不得要领“自废武功”?再说,假如豆腐渣工程因刮风、下雨而倒塌且致人伤亡,陈兴良教授也认为无法追究刑责吗?



专家们所做的以上这一切,等于公开向全世界宣布:不问责,不追究。幸好这只是专家们的“一家之言”,我不相信它会成为国家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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