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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越发展,灾害风险越多?

发表时间: 2008年07月04日 09时50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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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越发展,灾害风险越多?




童大焕





今年上半年,广东顺德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118处。佛山市国土局统计数据显示,在5月中至6月中近一个月的强降雨期内,全市共收到24宗地质灾害报告,禅城和南海一宗也没有,高明有3宗地质险情,三水有2宗山体滑坡,其余19宗全部在顺德。每逢暴雨,山体附近居民提心吊胆,甚至长时间搬到宾馆或亲友家中居住。




耐人寻味的是,顺德经济发展程度远超三水、高明等同样多山地区,但顺德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泥等地质灾害远比后两区多且频繁。这样一种不正常的“逆选择”现象,表面上的解释,一是经济发展导致人们“与山争地”,破坏了山地的天然植被,尤其是近20年来,顺德挖山、依山而建的工业区、学校、民居越来越多;二是除了地不够用外,中国人“有靠山”的思想观念加剧了对山地的开发;三是政府机构治理经费有限。




但从根本上来说,上述理由都不是地质灾害隐患重重的必然原因。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人类的发展进步不可能完全不“征用自然”,在尊重自然规律、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的同时,只能追求在“征用自然”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避免危害。问题是这个“最大限度”做到了没有?从治理经费有限的角度看,有产出必然有投入,经济发展(产出)快而防灾投入不足,显然存在着某种严重的不对称。




这种“不对称”和“逆选择”,既有政府观念的原因,也有公民权利缺失的原因。山体整治与社会上其他可经营项目不同,不具备效益回报的空间,因此有关部门从观念上普遍缺乏动力。公民的权利匮乏或者相关防灾意识和法律经验不足,不能够以对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构成足够压力。按法律规定,发生山体滑坡进行应急加固后,必须请有资质单位勘察后才能开展设计、施工等治理工作。但顺德国土部门资料显示,从去年开始,顺德共有18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作正在推进,其中有12宗正在进行,但目前仅有1宗完工。这18个工程中,大部分是由镇街自行治理的,多数隐患点只能通过清泥、挖排水沟等需要资金比较少、周期比较短的方式整治,仅有不到5宗是通过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的单位勘察并提出治理方案等一系列程序再进行的。




从2005年开始,顺德国土部门接管地质灾害防治,严格了与山有关的用地开发方面的审批过程。如果影响不会让山体成为新增的隐患点,将先要求施工单位提出相关的山体保护配套措施,落实后才可以动工建设;若影响超过了可以接受的范围,将不会让其审批通过。这是一个防灾“关口前移”的制度变革,将灾害发生后的整治提前到灾害预防上来。但即便如此也还不够。国土部也非圣人,也受到方方面面的现实约束,经济的、权力的、人情关系的,等等,甚至不能完全排除其自身也受腐蚀的可能。




因此,最根本的办法,是从提高公民防灾意识和保障公民权利入手,由公民来监督和制约开发商及政府的所作所为。对于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及周边环境是否存在质量或地质灾害隐患,与之利益切身相关的教师和学生家长应该有权利、有渠道正常反映并监督解决。对于政府审批的私人建筑旁边的地质隐患,解决的责任同样在政府;而对于开发商与公私购房者的关系来说,则显得更简单,政府只要做中立的裁判者,督促开发商消除已有隐患;或在建设初期,就将隐患消灭于可能状态,否则,消费者自可用脚投票。
本文标签:政府  防灾  灾害  地质  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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