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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投保率何以低下?

发表时间: 2008年07月09日 16时55分         评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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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投保率何以低下?




童大焕




46岁的吉林一名男子范文海骑摩托撞伤邻居9旬老太,面对五六万元高额医药费,自忖无力赔偿的他闯进病房用20多厘米长的杀猪刀连刺老人6刀将其杀死,后又自刺四刀,称“我赔不起钱!大不了一命赔一命!”(75日《东亚经贸新闻》)



范文海案虽属极端个例,亦值得同情。其试图与受害者“同归于尽”,是为了使家人和自己摆脱沉重的赔偿负担。媒体没有披露他有没有买交强险,但基本可推测他未买。而没有投保的原因又是什么呢?是不是人往往越穷越舍不得那份支出?同时,现行交强险是否本身也存在保费偏高、保额偏低的现实,使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交强险首年投保率仅为38%,主要是占机动车比例达到65%的摩托车和拖拉机“拖了后腿”,投保率分别只有26%15%。范文海的摩托车,也许就在这26%之外。



如何提高交强险的投保率,早已是摆在各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乃至交通管理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交强险是强制保险,理论上没有中间代理人,不存在中间代理和代理人的经济激励问题,保险中间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缺乏宣传、游说、动员车主和司机投保的动力;保险公司和保险监管机构没有对未投保车辆处罚的权力,处罚权在交管部门,而交警机构由于在此过程中无利可图,对此的积极性也不高。



这样,交强险事实上处在主要靠车主自觉缴纳的尴尬境地,尤其是在“熟人社会”的县乡以下基层,尤其如此。



而现行交强险的费率本身,也不尽完善,主要存在保费偏高、保额偏低的问题,客观上影响到车主缴纳交强险的积极主动性。媒体多次报道过,即使在交强险制度实施以后,发生交通致人受伤后,个别司机二次甚至多次碾压致人死亡的案例。要知道,这类事情一旦案发,通常是要以杀人罪问罪的。但其中不排除一部分司机此举是出于“理性经济人”的考虑:因为死亡的赔偿是有数的,而不死亡的医疗费赔偿往往是个无底洞,后者,司机个人承担的赔偿份额非常大。



我国新版交强险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定为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在实际死亡赔偿金基本上都在20万元以上的今天,1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偏低;同时,对于赔付较高的人身受伤部分,1万元的医疗赔偿限额也显不足。德国交强险一千欧元保费可以获得最高一亿欧元赔付,每个被赔偿者最高可得800万欧元赔偿。我国交强险,小汽车的保费也在千元左右,保额却低很多。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结果,值得探讨。



如果交强险的保费进一步降低,保额进一步提高,相信投保率会大大提高。同时,如何完善交强险的激励与约束机构,提高投保率,尽可能实现“应保尽保”,也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严峻课题。
本文标签:投保  限额  赔偿  保额  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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