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项法律的颁布,最重要的并不是法理如何完整、逻辑如何周正,而在于它是否能通过人的理解而至执行,从而禁得住时间的考验。只有可以贯彻执行,达到目标且不出现过分出乎意料结果的法律,才是好的法律。
这关涉公民对法律的尊重与认同,不能得到良好执行的法律,不如不颁布至少不忙颁布,北京的连坐式公共场所禁烟法令,就是这样一条前景不明的法律。
从逻辑上看,这条例似乎是很好的渐进禁烟路径,因为暂时从人力和技术上,都无法实现对烟民个体的经济处罚,那么就通过各禁烟场所管理机构的执行力与自律来实现连坐式管理。
但回顾起来,连坐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与社会文化结构做支撑,而今天这些背景与结构已不复存在,比如那些实现区域与社区自主管理的氏族宗族力量。
其实,即便暂时无法实现对吸烟个人的直接经济处罚,起到劝阻、调解作用的,也应该是相关禁烟场所的经营者,妙就妙在,条例规定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出检查员进行此类劝阻,并将经济处罚压力施加在主管部门头上。
如此看来,主管部门如何协调各经营场所的禁烟工作,必将又是一场展现中华民族聪明才智的智慧大考验。
如果不对个人执行经济惩罚,这个条例的意义何在呢?如果暂时不对个人执行经济惩罚是为了减少纸面上的成本,那么实际造成的附加成本又如何计算呢?当我们对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的时候,我们将依据什么样的证据?我们的主管部门,又将如何与下属餐饮与网吧机构进行博弈?这显然又是一次中国式的责任摊派,一种单位制的思维回潮,原本由单一部门完成的宣传教育与秉公执法责任在分拆之后,很容易成为野蛮执行与执行不利的两极困境。
将禁烟场所进一步扩大,并开始考虑经济处罚,这从趋势上是好事,但仍要考虑技术与意识的跟进。比如乘车排队,并没有任何经济处罚规定,但有排队日这样的宣传活动,有交通协管员不厌其烦的耐心疏导,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在某些时段某些路段,排队候车已蔚然成风。北京这个超级城市,餐饮场所以万计,条例针对的是一切场所,却不提供相应手段,这就是一个外强中干的法令。其实,既然卫生状况都可以
ABC评级管理,在禁烟措施上,也可以渐进行事,实现模范引导下的渐进推广。
另外,网吧与餐饮同时出现在新的禁烟条例中,很不相配。一般的经验看,在餐饮场所的吸烟行为,还是能得到有效控制,因为现在很多餐饮场所已经实行了吸烟区的制度,由于制度施行已久,这些餐饮机构也总结了如何劝阻、调解吸烟者与非吸烟者的关系,虽不成文不成规,但成为了一种双方共同遵守维护的亚制度。网吧则不然,很多时候去网吧上网,其代价之一,就是要忍受如浮尘一般的烟雾。
不过网吧相比餐饮机构也有优势,因为它完全可以通过中止服务作为劝阻不利后的措施,这一点餐饮行业就无特殊便利了,造成纠纷的成本也比较大。所以在不同领域的禁烟,卫生部门也该考虑依据分层逐级的原则进行。
虽然禁烟运动会得到很多民众的支持,但这毕竟不是纠正乘车排队那么简单,甚至也不是吐痰那样的习惯问题。吸食烟草,首先是一种身体成瘾行为,也有相应的心理需求甚至文化背景,虽然烟草对人类健康百害而无一利,不禁不快,但又不能一禁了之。卫生部门也知道相应的成本付出与纠纷策源都很棘手,便更不应该颁布这种令行禁难止的条例。
我们要禁止一种东西,我们就必须首先知道这种东西是什么。除了刚才所说的分级逐步禁止之外,也应明确吸烟不仅是一种成瘾行为,也是一种环境与文化产物。很多人退休之后很快戒烟成功,就是实例,因为不断有人敬烟的环境消失了。
其实,餐饮场所提供吸烟区,就是一种自主的环境再造方式,当然也有利益驱动,因为否则不吸烟的顾客会感到不快。卫生部门是否可以提供一些更好的环境再造办法、提供一些人性化的警示语、漫画,来提供一个谢绝香烟的环境呢?如果墙上贴了“给他人香烟就是协助他人自杀”之类意思的宣传画,不仅谢绝吸烟变得非常便利,可能主动敬烟行为也会逐步消失吧。
但其实从连坐等方式延续的团体行为矫正法,也适合各类顽固瘾类的治疗,在西南地区家族宗族势力比较完整的地区,人们甚至以次方法去戒除毒瘾。在城市现代家庭中,就是针对儿童与老人的禁烟教育,从身边很多实例中可以知道,儿童对父母吸烟的反对,至少可以大量减少吸烟行为的发生。
事实上,如果能对香烟史与烟民群体有些认识,类似的管理方法还有很多,但这似乎也是与直接执法一样“成本很高”的工作。不过,难道政府部门的权力不就是责任吗?认识吸烟从而禁止吸烟,这不就是任何一项工作的必然路径吗?比照起来,卫生部门此次连坐式禁烟管理条例,就是只要权力,规避责任,最后的结果,则是权力不得行使,额外责任丛生。